专利委员会举办最新政策解读与审查实践讲座

发布时间: 2025年4月7日

329日上午,深圳律协专利委员会(下称“专利委”)举办了一场以“最新政策解读与审查实践”为主题的专题讲座。本次活动特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诉讼处原处长、二级巡视员陈迎春,就专利法修订背景、主要内容及审查实践中的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入解读,吸引了众多专利律师及业内人士的积极参与。

专利委主任孙大勇,副主任马戎、刘志伟,深圳市律师协会监事会林志平监事、绩效考核委员会博超委员出席会议,广东省律师协会专利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市律师协会专利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其他律师、法务人员等共同参加讲座。本次讲座由孙大勇主任主持。

讲座正式开始前,深圳市律师协会章成副会长发表了线上致辞。他表示,过去一年,专利委在孙主任的带领下积极应对挑战,通过组织专业培训和研讨活动,定期邀请权威专家剖析专利热点话题,展现了从业者的专业素养。同时,专利委积极推动行业交流与合作,与各地律师协会及相关机构广泛联系,搭建了信息共享、共同提升的平台。章成副会长特别感谢陈迎春先生的到来,并期待他的分享能为全体委员及全行业提供有力的指导和支持。他呼吁全体委员珍惜此次讲座的学习机会,为深圳乃至全国的专利事业发展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助力创新成果转化为新质生产力。

陈迎春在讲座中首先回顾了专利法修订的背景。他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李克强总理也明确表示,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随着我国经济进入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创新成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然而,现行专利法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专利维权举证难、成本高、赔偿低,跨区域侵权现象增多,以及专利技术转化率不高等。为此,国家知识产权局启动了专利法的第四次全面修改,历时12年,最终于2021年6月1日正式施行。

陈迎春详细解读了新修订专利法的主要内容,重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加强专利权人合法权益保护:新增惩罚性赔偿制度,对故意侵权行为规定一到五倍的赔偿额度,并将法定赔偿额上限提高至五百万元。同时,完善举证责任,减轻权利人的举证负担。(二)促进专利实施和运用:新增专利开放许可制度,鼓励专利权人向社会开放专利权,促进供需对接和专利转化。此外,完善职务发明制度,鼓励单位对职务发明实行产权激励。(三)完善外观设计相关制度:增加局部外观设计保护,延长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限至15年,并引入国内优先权制度,降低申请成本。(四)加强药品专利保护:新增药品专利期限补偿制度,补偿新药上市审评审批占用的时间,并引入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程序,平衡专利权人、仿制药企业和社会公众的利益。

在审查实践部分,陈迎春重点探讨了当前专利审查中的热点问题。他提到,互联网证据的使用日益普遍,但互联网证据的公开时间、真实性等问题仍存在争议。为此,新修订的审查指南对互联网证据的定义、获得方式及公开日的确定进行了细化规定。

此外,陈迎春还就“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认定与处理进行了深入分析。他指出,非正常申请行为包括编造发明创造内容、恶意分散专利申请等,严重扰乱了专利工作秩序。新修订的《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规定》明确了对非正常申请行为的处罚措施,旨在维护专利制度的公平与公正。

林志平发表监督意见表示,专利委作为本次讲座活动的举办者,组织严谨、议程科学,具有专利审查政策解读的专业性与主题研讨的实践性,精准聚焦知识产权领域热点问题;内容贴合专利审查前沿需求,为从业者搭建了高质量交流平台,活动规范性、专业性值得肯定。特别是现场交流互动热烈,希望专利委进一步关注活动后续反馈,延伸开展专题答疑或跟踪服务,增强知识传递持续性

  此次讲座内容丰富、观点鲜明,不仅为与会者提供了最新的政策解读,还结合审查实践中的具体案例,为专利律师在实务操作中提供了宝贵的指引。与会律师纷纷表示,讲座内容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对提升专业能力、应对复杂案件具有重要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