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第八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
——勤俭办会工作作风受代表好评
深圳律师网2013年4月2日
3月30日,深圳市第八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深圳市市委党校举行。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市律协第八届理事会2012年度工作报告》、《市律协第四届监事会2012年度工作报告》、《市律协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草案)》、《市律协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草案)》及《深圳市律师协会章程(修改意见草案)》。全市400名律师代表、特邀代表出席会议。
市委两新组织工委副书记王荫琦应邀出席会议。
八届律协2012年度工作获律师代表肯定
张勇会长代表第八届理事会作《深圳市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2012年度工作报告》。报告指出,过去一年,八届律协团结全市7000多名律师,秉承求真务实、锐意创新的工作理念,以引领行业快速发展为立足点,强化服务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的大局意识,化解社会基层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开创深圳律师业发展新篇章。
张善华监事长代表第四届监事会作《深圳市律师协会第四届监事会2012年度工作报告》。报告显示,四届监事会明确分工,相互合作,不留死角,做到监督工作全覆盖;完善队伍建设,重新组建监事会财务资产监督委员会、绩效考核委员会、代表联络委员会;提高监督能力,做好日常监督、突出财务监督、狠抓专项监督;制定《深圳市律师协会绩效考核办法》,打造全国范围内律师协会绩效考核第一把标杆。
林昌炽副会长受第八届理事会委托作《深圳市律师协会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深圳市律师协会2013年度预算报告》。报告强调,过去的一年,八届律协坚持节约、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执行经费审查、审批制度,确保为律师行业管理和促进律师行业的发展做好后勤保障。2013年,八届律协将秉承“落实行业规划,关注律师民生,创新工作机制,做强深圳律师业”的工作宗旨,坚持办实事,求实效,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各项费用的支出。
律师代表认真阅读大会会议材料,对八届律协各项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各项报告获得高票通过。
《深圳市律师协会章程(修改意见草案)》获通过
大会高票通过了《深圳市律师协会章程(修改意见草案)》。原《深圳市律师协会章程》(下称《章程》)自2005年制定以来已实施八年,八届律协根据深圳律师业的发展状况及实际需要,秉承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宗旨,对《章程》重点进行了两方面的修改:一是任期由原来的两年调整为三年,以更好的传承工作理念,保持工作延续性;二是增加党建工作相应条款,坚定律师行业社会主义发展方向。此外,根据行业发展实际,修改意见草案还在确定申请执业人员“预备会员”身份、监事会的工作范围、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各项工作制度、规范《章程》修改程序等方面作进一步完善。
勤俭办会工作作风受代表好评
八届律协以实际行动积极响应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的号召,六项举措树立节俭办会理念,加强高效作风建设:一是秉承务实高效的工作理念,将会议会期由原来的一天调整为半天;二是将报告时间压缩在十五分钟以内,并配以幻灯片演示,图文并茂展现八届律协工作全景;三是精简会议材料,对会议材料及物品的发放做出严格的规定;四是会场只设演讲台而不设主席台、不摆鲜花;五是统一不安排用餐,厉行节约;六是提前温馨提示代表分组签到的情况,并启用电子计票系统,在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充分体现为律师服务的意识。
在全体律师代表的大力支持下,大会提前完成各项会议议程。律师代表对此次会议务实高效、厉行节约的工作作风予以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