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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配合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栏目选拔主讲人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10524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法律讲堂》是中央电视台唯一一档法律知识讲座栏目。经联系,该栏目与市律协开展合作,选拔我市律师作为该栏目的主讲人。

通过《法律讲堂》这个平台将可以更好展示深圳律师的良好风采。  因此,请各律师事务所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律师参与选拔,同时希望广大律师踊跃报名。报名结束后,市律协将进行初轮选拔,随后栏目负责人将赴深组织集中试镜。选定的主讲人案例选题内容自己准备,录制的选题经批准后,每月(或阶段性)定期来京集中录制节目,每期节目1000元讲座费。往返交通食宿费用均由栏目组承担。

报名要求:

1、年龄3060岁左右的本市律师,形象端庄良好,普通话基本标准,法律基础扎实,讲述故事能力要强、语言和表情比较丰富、富有激情,掌握较多实用性、指导性强的案例,通过和观众的交流能体现出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

2、提供个人生活照、标准照各一张;

3、详细填写报名表(见附件一)

4、选拔将通过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材料见附件二)

5、报名截止时间为 2010611

报名材料请传真或寄送至市律协秘书处宣传部并另行提供电子版本,发送邮件到lxnews@szlawyers.com

联系人:刘峰  张青 

电话:83025789  83025308

传真:83025177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四日

 

 

 

 

 

CCTV---12《法律讲堂》简介

 

栏目宗旨:认识法理内涵、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制精神、回顾司法历程。

播出时间:首播1855  重播045     600    1330 

每期节目播出长度30分钟。

栏目特色:知识性、权威性、服务性、趣味性。把理论和实践、法律和生活、历史和现实进行有机的融合。

 

*       2004 1229 《法律讲堂》静悄悄地开播

*       2005年上半年    《法律讲堂》的“学院派”时代

推出大型法律宣讲节目《宪法》、《婚姻法》、《刑法》、《民法》、《继承法》、《交通管理法》、《合同法》等;

*       2005年下半年

《法律讲堂》走入“文化探索”推出《故事与法》、《历史重案》、《法的印迹》、《话说古代婚姻法》等;

*       2006年上半年

《法律讲堂》主讲人“大换血”,实现从“ 权威 教授”向“资深律师”的转变;推出案例普法系列节目《婚恋变奏曲》《继承风波》《医疗纠纷面面观》

*       2007年上半年

《法律讲堂》开始打造“明星律师”时期

用主讲人名推出系列节目《大伟防范训练营》、《秦兵说房》,陈旭《解读物权》,庞标《劳动维权录》,王芳、于静的《婚恋变奏曲》,郝惠珍的《继承风波》,王岳的《医疗纠纷面面观》、《意外发生之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