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要控烟谁来开罚单
深圳商报
深圳商报记者 屈宏伟《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因“出台15年未开一张罚单”受到普遍质疑。昨天,市人大常委会就《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控烟条例》)举行立法听证会,这是本届市人大首次举行立法听证会。听证会上,深中学子、外国友人、零售商代表、市卫人委代表、律师等11名陈述人陈述意见,形成四大焦点。
焦点一:罚500元是重还是轻?
根据修订草案,在禁烟区吸烟且不听劝阻的,罚款由原来的20元大幅提高至500元,足足提高25倍。
市卫人委负责《控烟条例(修订草案)》的起草工作,该委推荐的陈述人张欣表示,罚款金额是参照了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一些相关立法和深圳实际情况做出的。比如,澳门是2000澳元,新加坡是1000新元等,相比之下,深圳500元的罚款并不算高。同样具有官方背景的陈述人还有市控烟协会推荐的庄润森。他认为相对于吸烟的巨大危害来说,500元罚款不多,还可再提高罚款额度以增强威慑力。年龄最小的陈述人——深圳中学高一学生吴梦舟和同学们就此作了调查,发出近300张问卷,77%以上受访者支持此项罚款。
“对一个并非严重违反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处以重罚,是传统酷刑思想的体现。”颜雪明是一名律师,他反对重罚违规吸烟行为,认为这与法治文明格格不入。畸重的处罚额度易引起被罚者的对抗,反而为执法带来巨大难度。
颜雪明建议与日常监管、处罚吸烟行为相结合,发现吸烟者,如果经营者已经尽到劝说、制止的责任,则不处罚;否则,与吸烟者一起处罚。东方金源律师事务所律师金焰,也认为500元的罚款“起步价”有点高,他提出“累计加罚”的概念,即第一次违法处以200元罚款,一年内处罚两至五次,每次罚500元,累计五次以上者,处罚1000元。
焦点二:12个部门能否管住一个烟头?
相对于上述“罚多少”的问题,更多的陈述人选择从“怎么罚”的角度发表意见,其中,被提及最多的就是“谁来罚”。
为何《控烟条例》出台15年却未开一张罚单?市卫人委对此解释为,单一执法部门的监管力度不够。对此,《控烟条例(修订草案)》赋予教育、交通、公安、城管等12个政府相关部门执法权,即要求其对各自职责领域内发生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对于多部门联合执法的模式,大多数参与听证人员表示担忧,认为这可能导致部门之间互相推诿,从而出现12个部门都管不住一个烟头的窘境。
若由单一部门执法,谁来执法?金焰提出应该由城管执行。城管负责市容环境管理,吸烟应属其管理范围之内。颜雪明则认为应该由警察执法,其他行政机关不具有现场执罚的能力,也不具有机动性。警察作为社会管理的机动力量,可以而且应当承担这个职能。
焦点三:处罚程序太多罚单如何开得出?
按照《控烟条例(修订草案)》的规定,只有在“在禁烟区吸烟且不听劝阻的”的,才有可能被罚。市卫人委对此表示,这样的流程在于留有教育的余地,毕竟处罚不是目的。
但是,参加听证的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明昕表示担心,认为很多烟民可能会这样:执法者来劝阻了,掐掉烟。执法者走了,再点上,造成违法烟民与执法者“捉迷藏”,处罚难以实行。金焰有同样的担忧——餐厅管理者发现有人吸烟,要进行劝阻,劝阻不成报警。执法人员来了再先劝阻,劝阻不成才开罚单。“照这个流程下来,能开出罚单才怪!建议改为只要执法者发现有人违规抽烟,就可以直接处罚。”
焦点四:商家都设吸烟室可行吗?
《控烟条例(修订草案)》还新增不少罚款项目,比如限制吸烟场所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不设置吸烟室又不禁止吸烟且逾期不改的,罚款3万元。
金焰认为,餐厅是吸烟的重灾区,商家对此负有重要责任,应该考虑加以重罚增大震慑力。相对于设立吸烟室的成本来说,3万元罚得太轻,建议逾期不改的可以处以十万元罚款,并停业整顿至吸烟室验收合格为止。
市零售商业协会代表陈忱却为商家叫苦:“铺租压力大,对于大多数中小商家来说,根本就没有能力设置吸烟室。”基层法律工作者窦艳蕾也同意这个观点,认为我市很多休闲、餐饮服务场仅十几平米,甚至几平米,“一刀切”地要求设立吸烟室,是不可能真正落实的,不如全面推行禁烟更加可行。
违法抽烟到底该罚多少钱是本次听证会的一大主题,有意思的是,相对于大多赞成重罚的陈述人,有非烟民陈述人言辞激烈地表示,只会重罚是传统酷刑思维的延续,不应成为立法的主流思想。
记者了解到,听证会后,市人大常委会将形成听证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报告将成为修订的重要依据。根据计划,控烟条例修订草案最早拟于下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