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委

“爆品”时代下的律所管理模式与核心理念

发布时间: 2016年9月21日


2016年918日下午,深圳市律师协会职业培训委员会(下简称“培训委”)在市律协多功能厅举办“从超级合伙人,到Lockstep管理模式——虹桥正瀚公司化管理制度深度解读”专题讲座。本次讲座邀请上海虹桥正瀚律所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倪伟律师担任主讲嘉宾。培训委主任李军强律师担任主持人。我市感兴趣的律师参加了本次讲座。

倪伟律师以出租车司机为抢单而配置多种设备、小米插座的精心化设计等故事为引申,指出做“爆品”,是互联网时代下中小型律师事务所发展的唯一出路。而所谓“爆品”,是指具备极佳客户体验与极致运营效率的产品,其将会创造口碑效益,给律所带来巨大的业务量。

律师事务所做“爆品”,需具备合理的组织模式与正确的核心理念。通过对不同律所组织模式进行对比介绍,倪律师认为,只有Lockstep模式才能最大程度地调动全所资源,聚集团队力量将业务做到极致。在此种模式下,律所需要实行锁定脚步式的合伙人分红制度,事先确定分红的起始点数,通过创收指标或执业年限等考核条件进行相应的点数增降,并设置封顶点数。同时,在此种模式的背后,团队需要建立一种“无我”的核心理念。个体在团队合作中要淡化自我意识,以团队发展为自我努力的对象,将团队提升作为自我提升的目标。在看似仅为团队付出的同时,实质也实现了自我的提升。

互联网的迅速发展促使各行业进入“爆品”时代。律师业要做“爆品”,需要建立或借鉴符合律所发展的Lockstep模式,确立正确的团队理念,将业务做成“爆品”,给客户极致体验。本次讲座进一步开拓了我市律师的视野,使律师对律所管理与团队建设有了更深刻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