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涉外知识产权律师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6月9日 作者:潘学微 责任编辑:杨欣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涉外知识产权律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司法部拟开展全国涉外知识产权律师摸底调研工作,请各律所积极组织动员本所符合条件的律师填报信息,届时司法部将从填报的名单中择优遴选形成全国涉外知识产权律师名单。具体通知如下:
一、 填报时间
即日起至6月13日(星期五)18:00
二、 填报对象
从事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反垄断等知识产权领域涉外业务的律师(含公司律师)。
三、 具体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热爱国家;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律师管理相关规定,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以涉外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为主要业务,熟练掌握至少一种外语,并可以作为工作语言;
3.深耕涉外知识产权业务领域,有3年以上(含3年)涉外知识产权律师业务工作经验;
4.在涉外知识产权业务领域具有突出表现,工作业务突出;
5.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行业处分。
四、 提交材料清单(以律所为单位提交)
1.本所人员推荐统计表(律所填,Excel格式);
2.涉外知识产权律师信息采集表(律师填,word格式+PDF盖章格式);
注:采集表(见附件2)请严格按附表要求填写完整,表格勿动
3.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包括照片页和年检页,PDF扫描格式);
4.专利代理师执业资格证(如有,PDF扫描格式);
5.境外律师、专利代理等执业资格证(如有,PDF扫描格式);
6.发表论文或出版专著清单(如有,word格式);
7.2022年至2024年历年办理涉外知识产权案件/项目清单(word格式);
8.个人简介(不超过1000字,内容包括个人主要就学经历、工作经历、业务领域、从业情况和本人证件照,word格式);
9.主办的具有代表性的案件/项目介绍(不少于3件,每件介绍500字左右,word格式)。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涉外知识产权律师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参考,请务必如实、完整填写。以上材料均需提交纸质版。
电子版提交至(下方链接):
https://doc.weixin.qq.com/forms/ADsAYAfLAAoATEANgaQANgCN61kUSnNAf?page=1(建议填表前,先打开本链接,提前熟悉需要填报的信息及材料)
纸质版提交地址(可邮寄):福田区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20楼市律协综合办公区,潘学微83025233(若邮寄请注意送达时间并与联系人确认收悉情况)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