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刊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
检察院等有关部门司法指导文件的说明
深圳律师网2013年3月11日
【编者按】市律协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近期收集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违法犯罪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等司法指导文件,鉴于其对律师实务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和操作性,特委托市律师协会网站将其刊载,以飨各位律师同仁。
市律协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
二○一三年三月十一日
1、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违法犯罪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
2、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职务犯罪案件指定管辖的若干规定(试行);
3、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准确认定国家出资银行中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座谈会纪要;
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省法院机关审判业务部门管辖案件范围的通知;
5、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刑事审判第一、三、四庭管辖区域的通知;
6、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死刑、非抗诉案件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7、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影视和音乐作品著作权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办案指引;
8、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省内委托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9、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操作指引;
10、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再审审查案件审理流程的具体规定(试行);
11、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已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人应否承担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责任的批复;
12、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省部分法院破产审判业务座谈会纪要》通知;
13、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试行第一审民商事纠纷案件级别管辖标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