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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广东律师40年40案”评选案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8月6日 作者:陈乐乐 责任编辑:黄红珍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纪念广东省律师协会成立40周年,回顾广东律师40年来的光辉历程,展现广东律师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法治发展作出的重要贡献,广东省律师协会拟以中共广东省律师行业委员会、广东省律师协会的名义,对40年来为广东律师行业作出杰出贡献的律师、律师事务所以及行业管理者进行隆重表彰,并向社会和公众进行广泛宣传。

根据省律协成立40周年宣传表彰工作方案,其中一个表彰奖项为“广东律师40年•业务成果奖”,拟表彰由广东律师办理的40个推动改革发展,或具有标志性意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表彰对象为办案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其中我市候选推荐名额分配为16个。具体评选条件如下:

一、社会影响力大。在经济社会及行业改革发展过程中,对我省法治建设产生重大影响,在社会上形成强烈反响,被省内外媒体广泛关注,由广东律师办理的具有标志性意义或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二、促进行业发展。对律师业务市场、案件办理形式的开拓和创新具有标志性意义的重大案件。

三、推进法治进程。对我省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具有奠基性、引领性、规范性、保障性,有助于法治意识的增强、法治理念的提升、法律制度的完善,有力推进法治广东建设进程。

四、由本省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办理的案件,且经办律师目前仍在本省执业,案件发生地不限于本省。

五、曾入选省高院或最高院案例库的案例优先(需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入选书名及目录等)。

 

请符合条件的律师所、律师于2020810日(周一)12:00前填写好《“广东律师4040案”候选名单推荐表》(详见附件)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两份,并加盖律师所公章),并报送至律协会员部,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会员部邮箱(hyb@szlawyers.com),逾期不再接受申报

特此通知

 

联系人:陈乐乐

联系电话:83025739

 

深圳市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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