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观察】深圳将创新探索律师行业分类管理
来源:法制日报 发布时间:2016年8月25日 作者: 责任编辑:王颖
记者8月24日从深圳市司法局召开的公司律师制度座谈会上获悉,深圳或将先行先试,探索公司律师和执业律师分类管理,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助力法治建设。
公司律师是根据《司法部关于开展公司律师试点工作的意见》设立的一种律师类别,属于企业内部人员,公司律师可以律师身份代理本企业法律事务,但不得以律师身份对外执业。记者从座谈会上了解到,目前,深圳市共有公司律师试点单位 13家,共有98名公司律师。公司律师在企业经济发展、规范市场活动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此次座谈会,深圳市司法局邀请到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华润股份有限公司、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等十多家深圳本地知名企业,就如何完善公司律师制度、管理公司律师等进行了探讨。深圳市副市长刘庆生、市司法局局长蒋溪林等出席了座谈会。不少企业在会上提出,希望尽快出台公司律师管理规定,解决集团公司的诉讼困境,为公司律师提供更多的制度保障。
华润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资深法律顾问何书泉提出,由于华润公司下属企业较多,公司在申报公司律师时发现,目前对于公司律师并没有独立的管理办法,使得律师在注册多层级企业公司律师时存在申报困难等问题。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经理王瑜在座谈会上表示,作为新能源汽车销售量全球第一的企业,合同多、案件多、重大项目多,是比亚迪公司目前面临的主要法律问题,针对合同纠纷类、侵权案件较多等情况,公司律师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但是,由于比亚迪公司还有很多下属子公司,公司律师在代理子公司诉讼案件时,其律师身份合法性认定却没有明确规定,使得公司律师常常处于不够代理诉讼业务资格的尴尬境地。希望相关部门能出台一些措施或规定,能否允许集团公司律师适用于下属子公司,方便公司律师开展法律工作。
座谈会上,不少企业还提出,可否为公司律师建立一个独立的专业委员会,方便同行业之间相互学习和交流;和执业律师相对灵活的工作时间相比,公司律师工作时间比较严格,对公司律师的培训方式可否灵活处理;以及能否为公司律师权利提供更多的制度保障等。
蒋溪林表示,公司律师是律师队伍中一个很重要的团体,在市场经济发展、法治城市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更好的发挥好这支队伍的力量,该局将探索公司律师和执业律师分类管理,或在地方立法前先出台相关规定,对公司律师管理制度进行试点。
刘庆生指出,加强对公司律师的管理,是深圳市司法局法律服务意识提升的体现。不少企业提出的意见都很宝贵,有的意见是针对自身企业,有的意见对企业有着普遍价值,希望司法局能认真研究,尽快落实,不能立即落实的,和主管部门沟通,力争使深圳的法律服务走在全国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