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商城是在欺诈消费者”
VIP客户网购到4元、9元名牌服装,京东以商家标错价格为由拒不发货
深圳晚报讯 记者 雷丹
“4元一件T恤,9元一件时尚女装外套”,日前,有京东商城的VIP双钻客户看到有品牌服装打出超低价,于是纷纷下单购买。但是京东并没有发货给他们,他们感觉自己上当了,对京东正在进行的“火红六月”促销表现出极大反感。
客户:起诉京东只为求尊重
深圳市民
广州一位大学生说:“京东商城以‘价格出错’为由取消订单,有消费者接到了京东的解释电话,有的消费者则根本没有。这是在欺诈消费者!”
随后,
据了解,京东曾多次打电话与
京东:赠每人20元购物券致歉
针对
京东商城对“不发货”打了一个通俗的比喻:消费者到柜台买东西,促销员说是5元,顾客给钱了,在产品还没有交给顾客的时候,促销员发现少说了一个“0”,此时还没有完成交易,促销员就可以把钱还给顾客不售卖该产品。网站购物与该情况相似,他们发现价格标错后主动回拨给消费者说明情况,认为这并不购成对消费者的欺骗。
京东表示,他们积极与受影响用户进行沟通解释并致歉,对此次事件中受到影响的用户,提供每人20元京东全场购物券。京东也将不断改进平台合作伙伴审核机制,给用户更好的购物体验。
律师:单方取消订单构成违约
广东中安律师事务所潘翔律师表示,消费者在提交订单后已经付款,京东商城的客服也确认了“尽快发货”,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京东商城单方取消订单和拒绝发货的行为构成违约,消费者有权要求京东商城继续履行合同,按照约定交付货物。
假定商家真的是“价格出错”,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应由商家自行承担,不应将风险转嫁给没有任何过错的消费者。再则,不能排除有的商家故意采取低价吸引消费者,增加网站点击率的可能性。
潘翔律师说,根据近来此类纠纷的判例,只要法院认定网上购物合同成立,均判决商家依约发货。除非有的商家在购物网站上事先声明,在消费者提交了订单后还需要商家的再次确认,商家未确认发货的,则合同不成立,商家不承担责任。
潘翔律师认为,对于这种自称“价格出错”的情形,商家往往店大欺客,无视诚实信用的市场规则,漠视消费者的利益,消费者也常常因为订单金额小,维权成本高而放弃,最后受伤的总是消费者。去年北京法院对当当网的判决对商家是个警示,当当网反悔“特价书”被判败诉。他建议消费者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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