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星亚:敢为天下先 时代弄潮儿
发布时间:2016年1月29日 作者:宣传部 责任编辑:刘峰
郭星亚的初心:为律师行业奋斗一生
1993年,深圳共有300多名体制内的律师,20多年过去,深圳目前共有执业律师9007名,如果当年律师制度改革无法顺利进行,试想今日深圳“上哪儿解决律师的编制”,而在这一场制度改革中,郭星亚注定是会被铭记的。
郭星亚,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创始人、首席合伙人,作为中国律师制度改革的倡导者和先行者,她曾主动扔去乌纱帽,带领一群体制内的律师大胆下海,在中国律师制度改革上做出辉煌的成绩,曾在非诉讼法律事务上作出了大胆的探索,开拓出一条律师为市场经济建设服务的新路子。
如今,作为敢为天下先的时代弄潮儿,郭星亚看到了前海和一带一路为深圳律师乃至中国律师带来的新希望,发起了前海法律研究院,开始新的尝试。
“我们走到律师行业中来,就是要为中国法治建设作贡献,要为律师行业奋斗一生,这就是我的初心。”郭星亚步入古稀,初心依旧。
敢为天下先
50岁推着众律师下海创业
从江苏镇江市一工厂的普通工人到中学化学老师,到镇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再到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系讲师,到深圳市司法局行政官员,郭星亚原本可以像其他司法界的官员一样正常退休领着退休工资,但她却为自己也为深圳律师闯出了一条不一样的道路。
1992年到1993年的深圳司法界炸开了,多少人用质疑、恐惧、顾虑的眼光,看着郭星亚将深圳律师制度改革一步步往前艰难推动。“改革之前律师是公务员,不是社会法律工作者,这种模式在律师的管理上存在很大的弊端,从人事到业务,都影响律师的正常执业。这样既不利于律师队伍的发展,也无法和国际接轨。”郭星亚说。因为1997年香港回归,两地法律服务要进行对接,1992年,时任深圳市司法局局长助理的郭星亚受命主持深圳市律师体制改革,拉开了中国律师制度改革的序幕。
经过充分调研,1992年年底,郭星亚就形成改革方案,“律师需要的是行会管理,把律师变成社会法律工作者。”郭星亚说。改革的六个方面分别是:一、总的改革方案是国办所进行全面改组成各种类型的律师所;二、律师分配方案的改革;三、建立健全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注册年审制度;四、制定现有律师和司法行政机关干部开办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规定;五、欢迎外地律师事务所来深圳开办分所;六、制定深圳市有条件的社团、法学研究机构和本市取得律师资格的人员开办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办法。
但改革之路并不好走。郭星亚回想当年,阻力不少,一是来自于司法部门的不理解,司法部门一直认为律师是赚钱的队伍,不想让“摇钱树”划分出去,有些原则性强的领导甚至认为,律师队伍“不管就会出乱子”。1993年春节,郭星亚一行拿着新鲜出炉的改革方案到北京国家司法部却碰壁,“一是说邓小平没有说过律师制度要改革,二是说这是个自由化的方案。”对于司法部领导的质疑,郭星亚并未气馁,她始终认为,律师制度改革的方向是对的,顺应世界潮流,律师就是社会法律工作者,“全世界的律师都没有乱,为什么我们就会乱呢?”郭星亚直言无法接受领导的意见。三个月后,她再次接到司法部的电话,让她再次递交改革方案,这一次,改革方案被接纳,并在全国司法工作会议上被提为“重中之重的改革方案”。
另一方的阻力来自于律师本身,“不是国家公务员,铁饭碗被打破了,原来司法局退休后可以拿退休金,办公用房、住房是不是要全部还给司法局呢?所以当时有很多人反对。”郭星亚说出当年很多律师的顾虑,但她坚信改革的方向并未影响到律师的利益。当时的律师动员会议,郭星亚记忆犹新,有律师质问郭星亚:“你和我们一起走吗?你下不下海?”郭星亚当场给出肯定答案,众律师无话可说。交接的过程也没有那么“和气”。司法局有领导要求律师们交回办公大楼、车子、住宅楼,还有bp机。郭星亚交了自己的房子、电话和一部蓝鸟轿车。经过与司法局的讨论,最终允许律师们延住住宅楼半年,郭星亚当场说:“三个月后,我会开宝马住别墅。”就这样,50岁的郭星亚和全部律师下海了。放弃了工龄、福利住房、医疗保险、退休工资等被人艳羡的一切,50岁的郭星亚扔掉了头顶上的乌纱帽,1993年,她与其他3名律师一道,集资100万创设中国首个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深圳星辰律师事务所(现为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开始接受市场经济的考验。
“既高兴又激动,在这么多反对的声音中,到底还是走出来,要感谢那些支持改革的领导,如果没有他们,可能中国的律师制度就往后推几年。”郭星亚评价说。
时代弄潮儿
探索法律非诉讼业务
采访郭星亚时,总能惊叹于她在法律业务市场中的敏锐和快速反映,她永远站在市场经济时代的潮头浪尖。
90年代,深圳市场经济高速发展,郭星亚从中敏锐地感觉到律师业务也应该跟着市场经济向前迈步,拓展业务势不可挡。首先是国有企业改革,当时要求律师为其国企改革进行法律上的认证,比如股权设置、原始资本等,都需要律师作为法律顾问给出法律意见,上市公司同样需要一份公平公正的法律意见,比如经营合法性、土地来源合法性、债权债务等方面的法律意见。“市场需要这种服务,那我们律师事务所就要顺应市场需求增加这一项服务。”郭星亚犹记得她出具的第一份法律意见书,“有公司要上市,让我们提供法律意见,我也不懂,只能自己翻阅美国的商法典获得知识,又到香港走访,向香港证交所和法律人士学习,并根据中国特色和体改委的要求,一下子写了8个方面的法律意见,“最后一个方面,我还提到,这个公司在诉讼过程中,律师预计会胜诉还是败诉,如果胜诉,财产不会损失,如果败诉,公司财产损失情况,对股民的影响,以及赔偿金额等。”郭星亚创出深圳第一份法律意见书,结果后来全国都按照深圳学习如何书写法律意见书。
其实,1988年,郭星亚就提出,深圳律师要全方位为企业提供服务,但她希望能够进行更深层次服务,一是进入领导层,帮助决策,比如说进入董事局,成为董事局成员,二是参与具体的经营,比如和外商谈判等业务,律师要为他们把关。在开拓证券市场的法律业务时,郭星亚就曾亲自前往体改委主任处。当时,体改委负责审查上市公司的文件,当看到体改委主任案前小山堆一般待审查的材料时,郭星亚就建议,体改委人手太少,应付不了这么多的上市公司材料,无法“走出去调查”,“又怎么能知道这些报告的真实性呢?”郭星亚反问体改委主任。她建议,这种审查工作应该交给公平公正的法律中介,可信度较高,也可以分摊体改委的责任,律师出具审查报告,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各司其责。郭星亚说,她站着和体改委主任讨论了一个多小时,建议终被采纳。很快,体改委和司法局共同发文:企业要上市,必须要有律师专业的法律文书。这是中国第一份允许律师进入证券市场的联合通知,深圳律师参与该业务后,国家司法部也很快发文,开展律师进入股票市场的资格考试。这块业务的开拓,是中国律师开展非诉讼业务的里程碑。
从此,律师的非诉讼业务开始发展。在工程招投标法律业务方面,当时还是福田保税区法律顾问的郭星亚功不可没。此前,政府招投标一直被归于建设局的行政行为,但在郭星亚看来,这个业务应该有律师的把关参与。当时她和建设局的领导还有过辩论,她问道:“如果招投标发生纠纷去哪里处理?”建设局领导说:“到法院的经济庭处理。”郭星亚当场就解释:“去经济庭处理,那这是民事行为,不是行政行为,是民事行为就有律师代理的权利。“郭星亚随后在专业刊物上发表相关文章,讨论“律师能在工程招投标中做什么事”。不久,司法部就以她的文章为蓝本到建设部去讨论,建设部和司法部开展相关学习班和资格考试,工程招投标的法律业务从此打开,“这也是深圳律师开创出来的。”郭星亚说。
在房地产按揭方面,郭星亚看到香港律师在该领域有很大的业务量,于是她和中国银行法规处处长讨论,由此又开始了房地产按揭的法律业务。在破产业务,当时,郭星亚获悉法院破产庭的计划后马上意识到,既然有破产庭就应该有相关律师来对接这一部分业务。她和法院的院长、庭长共同策划相应法律文书。郭星亚记得,这在当时整个中国都是首创,第一桩代理的就是一家中外合资企业的破产案,破产法律业务从此打开,国家制定破产法也到深圳来征求意见。
续写传奇勿忘初心
思考律师行业新发展
放眼全国,目前,有很多法律业务是从深圳开始的,郭星亚说,当年真的是激情燃烧的年代,深圳律师就像打战一样的占领一个又一个的山头。深圳律师行业蓬勃发展,但也面临传统业务难有增量的发展瓶颈,深圳律师行业将向何处发展?本可含饴弄孙、颐享天年的郭星亚再一次站在时代的潮头,思考和开拓律师业的未来。
早在04年,郭星亚与星辰律师事务所先后与9家内地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知名律所结成八方律师联盟,通过统一的市场运作、规范管理、人才互动,有效整合内部资源,以最大限度发挥各自优势,从而实现多赢。在市场经济纵深发展的今天,律师联盟的崭新尝试为中国律师业发展提供新的平台和路径。
在业务拓展方面,郭星亚想到:“我们的企业壮大了,要走出国门,深圳律师应该把它们引出国门。”一带一路的战略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示范区让敏锐的郭星亚开始了新的探索,星辰律师事务所在前海设立分所,开展新的律师业务,混合经营的模式,集会计、评估、融资等业务为一体,通过一站式服务,解决客户的所有问题。面对国际交流合作中可能出现的区际法律冲突、国际法律冲突问题,郭星亚发展前海法律研究院,并准备把法律研究院发展为高端法律智库,在该智库中,有法律支撑,她将整理总结出65个国家的法律法系,研究一带一路的法律问题和65个国家之间法律冲突问题。“这其中有大量的法律事务,深圳律师怎么会没有业务呢?律师要为企业保驾护航,送企业出去,如果这盘棋走活了,深圳将迎来再一次的辉煌。”郭星亚说。
今年的高考作文题中,其中一个作文题目——不忘初心,郭星亚印象深刻。“你们走到律师行业中来,就应该为中国法制建设作出贡献,我们不应该忘记当年的激情和梦想,那是我们的初心,如果没有做出里程碑的事情,那是忘了初心。”郭星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