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动态】深圳律师协助完成本市首例“意定监护”公证
发布时间:2018年9月3日 作者:周振宇 责任编辑:伍春红
8月21日,前海公证处推出深圳首例意定监护公证,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周振宇律师负责该份监护协议的草拟和修改,为深圳意定监护公证作了有益的探索。
意定监护,是指当成年人因疾病或意外事故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事先指定的监护人管理和保护其人身和财产权利。2015年修正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首次将意定监护写进了法律,但只适用于年满六十周岁的老年人;2017年10月1日实施的《民法总则》,将意定监护的范围扩大到十八周岁以上的健康成年公民,让老百姓对个人事务的处理有了更多的选择权。
目前,中国65岁以上的老年人已超过2亿人,再加上三十多年的计划生育政策,使中国的人口结构呈现倒金字塔的畸形,在高风险面前表现得十分脆弱。人无法拒绝意外,但可以制定意外来临时的应对措施,只有这样,才能将损失降到最小, “意定监护”应运而生,居安思危,方可未雨绸缪。
本次深圳首例意定监护公证的推出,将让深圳人在维护自身权利时有了更多的选择,相信在不远的将来,意定监护会被大众广泛认可和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