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律师事务所税务专项培训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 2017年11月2日


2017年1026日下午,深圳市律师协会财务与资产管理委员会携手税务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共同组织全市律师事务所财务相关人员开展税务政策专项培训。市律协副会长尹成刚、财委主任黄文娟、税委主任吕志合出席了此次会议,近四百家律师事务所财务相关人员参加了培训。

会议由黄文娟主任主持,并表示协会高度重视税务新政策、发票新措施以及律师行业涉税风险、依法治税等涉税工作,希望进一步防范与减低律所的税务风险,促进律所规范化管理。

尹成刚副会长要求各律所依法纳税,依法办税,依法进行税务筹划,依法健全和完善涉税业务合同协议,要求律所有关负责人和财务人员掌握财务管理政策,提升律所纳税和财务核算水平,建立健全规范的会计核算体系,进一步加强律所财务管理。

培训邀请了深圳市福田区国税局专家与税委委员、广东迎东律师事务所白银阶律师担任主讲嘉宾。国税局专家对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文件以及《发票的日常管理》、《发票开具的操作流程》等方面进行详细精准的解读。培训内容囊括了发票的种类、代开发票、自开发票,错开发票如何处理、对发票备注栏的要求以及企业所得税扣除项目及其标准等,并对日后办税渠道的发展进行了精彩演说。

白银阶律师以律师行业常见执业风险行为以及法律责任为起点,对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可能存在涉税违规的行为进行全方位的讲解,并列举典型例子,深入浅析,精彩纷呈。

针对全市各律师事务所财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各种涉税风险,与会人员畅所欲言,气氛热烈,主讲嘉宾对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刻的详解,参会人员表示本次培训实务性强,对律所财务工作的规范管理有积极的推进、指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