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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生态环境案件的类型化与证据适用问题》业务交流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8月7日 作者:环资委

各位律师:

为了提高律师对生态环境案件办理水平,特别是掌握生态环境案件的类型化与证据适用的能力,深圳市律协环境与资源法律专业委员会联合市律协安全节能环保产业法律服务团、福田区律工委生态环境法律研究中心福田区生态环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于2024年8月10日9:30-12:00联合举办《生态环境案件的类型化与证据适用问题》业务交流会具体通知如下:

一、交流时间

2024年8月10日9:30-12:00

二、交流地点/形式

本次业务交流会采取线上+线下方式进行

线上:腾讯会议APP(会议号:496 180 486)

线下: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1号中电信息大厦四楼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四楼伯尔曼会议室

座位有限提前联系下方联系人报名参会

三、业务交流主题

《生态环境案件的类型化与证据适用问题》

四、分享嘉宾

吴满昌: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

五、参加人员

感兴趣的深圳律师、大湾区律师、律师助理、实习人员及涉碳行业的相关从业人员。  

六、其他事项

本次活动计3学分,请参加人员在交流会结束后,完成线上“课堂问卷”方可计入学分(课堂问卷提交时间截止课堂结束后12小时内,积分登记请两周后查询)。

七、联系人

联系人:环境与资源法律专业委员会,徐奕琪,15914082646


环境与资源法律专业委员会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