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处的位置: 首页 > 法律资讯

【业务综述】“日韩商事仲裁机构最新概况介绍及涉日韩仲裁实务问题交流研讨会” 综述

发布时间:2022年4月8日 作者:仲裁转委 责任编辑:创新委金振朝

2022年4月2日下午,为了深化深圳市律师对日韩商事仲裁机构的理解,第十一届市律协商事仲裁法律专业委员会(以下称“仲裁专委”)通过线上腾讯会议的形式举办“日韩商事仲裁机构最新概况介绍及涉日韩仲裁实务问题交流研讨会”。本次研讨会邀请仲裁专委委员、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尹秀钟律师担任主讲嘉宾。仲裁专委主任团队、顾问、委员、干事等参加此次研讨会,研讨会由仲裁专委副秘书长谭娇玲主持。本次研讨会吸引了众多律师事务所律师以及仲裁领域从业人员。研讨会直击日本商事仲裁协会(以下称“JCAA”)和大韩商事仲裁院(以下称“KCAB”)的概况及其受案量、仲裁审理所需时间、中国法院拒绝承认执行JCAA裁决等问题,讨论会现场反响强烈,讨论积极,形成诸多有益的研讨会成果。现将本次研讨会内容分享如下:

尹秀钟律师围绕JCAA和KCAB的发展沿革和最新概况、涉及日韩仲裁实务的热点问题及亚太头部国际商事仲裁机构的打造等进行了充分分享。

一、JCAA的发展沿革和概况

一般社团法人日本商事仲裁协会(The Japan Commercial Arbitration Association)成立于1950年,发起人为日本商工会议所、经济团体联合会等7家主要经济团体,并设于日本商工会议所内。JCAA的设立宗旨为通过处理商事纠纷及防患于未然等措施,促进顺利的商事交易,为日本国经济的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现JCAA的会员由约500家正式会员和约40名个人赞助会员构成。JCAA除东京总部外,还设有大阪、神户、名古屋和横滨办公室。

JCAA披露的内容,从2000年到2020年,JCAA共审结仲裁案件231宗,其中有203宗通过仲裁裁决的履行得以解决,10宗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中9宗被驳回、仅1宗被予以撤销,另18宗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中13宗被承认执行、有5宗被拒绝执行。

JCAA2016-2020年所受理的国际案件数据来看,当事人中包含中国当事人的国际案件占比为20%,即5个案件中1个为涉中案件。当事人国籍或地区排名前五名依次为:中国、韩国、中国台湾地区、美国和泰国。以2011-2020年 JCAA 办结案件为准,自组庭之日起至仲裁裁决作出之日止,平均所需时间为12.8个月,案件标的3亿日元以下的案件可适用简易程序,一般在3-6个月内审结。

JCAA仲裁裁决于2008年至2010年期间被中国法院拒绝承认执行3宗以外,2010年以后在全世界范围内不存在不予承认和执行JCAA裁决的情况。前述被中国法院拒绝承认执行的3宗案件均系一个日本当事人,实为同一类案件,中国法院拒绝承认执行的理由为JCAA仲裁裁决在作出的期限及相关通知程序方面与《日本商事仲裁协会商事仲裁规则》和《日本仲裁法》的相关规定不符,存在《纽约公约》第五条第一款(乙)、(丁)项规定的情形。

近年来,日本政府为了搞活国际商事仲裁制度,专门设置了由各中央部门局长级别人员参与、并由仲裁机构、经济界、日辩联(日本弁護士連合会)、东京都、大阪府、最高裁判所的代表所列席的联络会议,主要致力于推进日本企业进军外国市场并积极促进外国企业投资日本市场。日本政府的具体举措包括人才培育、仲裁法等法律修订、日本国际争议解决中心(The Japan International Dispute Resolution Center)东京和大阪据点的开设以及强化日本政府与民间的有效联动和合作等,由此在2024年以后实现打造亚洲头部国际争议解决据点的基本目标。

二、KCAB的发展沿革和概况

大韩商事仲裁院(Korean Commercial Arbitration Board)成立于1966年,大韩商事仲裁院国际仲裁中心(KCAB INTERNATIONAL,以下称“KCAB国际”)成立于2018年4月20日, 系大韩商事仲裁院的独立分支机构,KCAB国际作为唯一法定授权的跨境纠纷仲裁机构,致力于提供灵活、高效、高性价比的仲裁及其他纠纷解决服务。

KCAB国际除首尔总部外,在釜山设有办事处,并且设立了美国洛杉矶、中国上海和越南河内的代表处,由此支持更多国际商事纠纷的解决以及满足在外国各地仲裁用户的需求。

KCAB国际的专门国际仲裁员名单由489名精心挑选的专业人士组成, 他们来自不同的领域和超过40个司法管辖区域。仲裁员具有丰富的法律经验, 具有不同的专业知识和行业背景。KCAB国际致力于提供一个多元化的仲裁员名单, 约有67%的仲裁员具有多元背景。 其中中国籍国际仲裁员共有38名。

据KCAB国际披露的资料,KCAB国际接收来自99个司法管辖区的当事人的案件。美国、越南、中国、日本、香港、德国、印度尼西亚、新加坡、印度和加拿大是当事人中最常见的10个司法管辖区。KCAB受案量近年来呈现逐步上升的趋势,2016年381宗、2017年385宗、2018年393宗、2019年443宗(其中国际案件70宗)、2020年449宗(其中国际案件77宗)。KCAB国际管理费用上限为1.5亿韩元(约90万人民币), 小额索赔案件还设有折扣率。KCAB所受理的韩国国内和国际案件审理平均时间为11.8个月,而国际案件审理平均时间为398天。

据KCAB所披露的相关资料,首尔国际争议解决中心(Seoul International Dispute Resolution Center)是一个先进的、多用途的听审中心, 该中心为仲裁听审、商务会议、研讨会等提供技术先进的设施以外,还设有仲裁员休息室、准备室、ADR图书馆、自助餐厅和商务中心,旨在为用户提供舒适的服务。此外,KCAB与首尔国际争议解决中心紧密合作, 常年共同主办一些国际会议和教育研讨会。

三、涉及日韩仲裁实务的热点问题

尹秀钟律师结合本身的涉日韩企业法务经验,在涉外仲裁条款的设计和约定问题分享了个人观点。涉外合同当事人在约定仲裁条款时重点考虑的要素为结果的合理性、程序的公正性和仲裁所需成本。其中,“结果的合理性”主要是指仲裁员的水平以及由此可以合理预测的仲裁结果;“程序的公正性”系指仲裁庭在仲裁程序中应平等对待各方当事人,并应当给予各方当事人陈述、证明和答辩的充分机会;“仲裁所需成本”主要包括仲裁机构和仲裁员的费用和代理律师费用。

在涉及中日双方当事人的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就仲裁机构的选择不能达成合意时,采用交叉条款的情况较为多见,比如中方主张权利时应当向JCAA提起仲裁,而日方主张权利时应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提起仲裁。如果双方当事人因种种原因仍不能就交叉条款(即被告地主义)达成合意,常有的最终妥协点为第三国或地区的仲裁机构。

四、亚太头部国际商事仲裁机构的打造

最后,尹秀钟律师结合亚太知名商事仲裁机构近年的受案量等情况,就如何打造亚太头部国际商事仲裁机构的问题阐述个人观点,并特别强调中国仲裁员队伍的整体能力,是提高中国仲裁公信力的核心和关键,中国境内仲裁机构仲裁员队伍建设水准的高低,不仅直接影响自身履职能力与服务水平,而且事关构建国际一流仲裁机构整体目标的达成。

在点评环节,庹红梅律师对尹秀钟律师的分享表示了赞赏,并指出仲裁机构在定分止争上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无论是律师还是仲裁员都应加大关注国内外仲裁动向,不断精进,争取在仲裁业务中发挥更大的价值。

在提问与发言环节,尹秀钟律师耐心解答与会律师关心的问题,并就日韩商事仲裁机构的案件受理数量、仲裁时间,仲裁地选择等仲裁实务等话题展开了充分的讨论。尹秀钟律师分享的内容全面、深入、详实,获得现场律师和其他专业人士的一致好评。

 

(与会者观点仅代表自己的观点,并不代表律协观点)

供稿:第十一届深圳市律师协会商事仲裁法律专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