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委举办律师担任医院法律顾问业务研讨会

发布时间: 2017年8月8日


7月28日下午,深圳市律师协会医药健康卫生法律专业委员会(下简称医药委)在市律协多功能厅举办律师担任公立医疗机构法律顾问业务专题研讨会。市律协副会长尹成刚、业务创新与发展委员会主任李军强、医药委全体委员及对研讨主题感兴趣的律师参加会议。监事张文波列席会议。研讨会由医药委主任范秀玲主持。

目前深圳市公立医院法律顾问的服务内容多局限于日常法律咨询、合同修改及医疗纠纷处理等法律事务,律师服务多为争议发生后的“事后”处理模式,深圳公立医院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总体上落后于深圳公司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建设。

研讨会上,医药委副主任何平、庹明生,主任范秀玲分别从公立医疗机构法律顾问的服务范围、服务模式、利益冲突、业务拓展及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发言。针对律师担任公立医疗机构法律顾问,他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是要重视风险管控,全方位、全流程参与医院法律风险管理和制度建设中;二是要完成自身角色转换,从事后的“救火队员”角色转向事先的“法律风险管理安全员”;三是考虑医院的实际情况和时间需求,建立不同类型的法律服务模式,组建不同专业背景的律师服务团队,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医院全方位的法律服务需求。与会律师围绕研讨主题积极发言,分享各自的办案经验与心得体会。

研讨会后,医药委召开了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会议明确了医药委本届工作规划、主任团队业务分工,决议在医药委内设业务创新组、业务规范与提升组、典型案例搜集组、立法调研组等工作小组,并对医药2017年第三季度的工作进行了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