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瑞杰殴打廖律师,切记律师不可辱公民不可辱
2011-12-20 08:29 南方都市报 作者:杨文浩
上市公司老总因一起知识产权纠纷殴打履行职务的女律师,两次带人去律师所闹事,和解后又把矛头对准整个律师界……发生在中青宝公司董事长李瑞杰身上的新闻再次引起社会关注。日前,深圳市律师协会就此事表示极度愤慨,律协发公告谴责李瑞杰藐视法治(见昨日《深圳晚报》)。
李瑞杰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和毁坏他人名誉,已经侵犯了他人的民事权利,甚至可能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者触犯了刑法。国际商业软件联盟在12月17日就此事发表声明,他们认为,“这次他不仅打了廖律师,还把所有的律师都打了,伤害了整个行业甚至法治社会的建设。任何律师都可能代理原告的事务,所以他实际是在殴打所有的律师。而且,他还在伤害公民社会建设与法治建设,因为律师是为公民合法权益伸张正义。
李瑞杰殴打廖律师其实不是一个孤立事件,而是近年来律师执业环境趋于恶化的一个侧影,从一些律师会见当事人难,到律师被执法机关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被逮捕,再到一些律师被当事人殴打甚至是遭受黑社会的恐吓,这说明律师执业环境不容乐观,说明法治的维护与建设步履维艰,也说明维护律师的合法执业权利刻不容缓。
此次李瑞杰殴打律师的事件,笔者看到,深圳市律师积极站出来为律师维权:廖律师被打后,深圳律协维权委立即跟进,并多次向警方表达立场;李瑞杰发表恶劣言辞后,深圳市律协及时发公告谴责李瑞杰藐视法治。这些举动充分反映了律协在维护律师合法权利的努力,值得赞赏。
但是,面对如此嚣张的老总,廖律师和律协都不能光满足于调解和口头谴责。廖律师应当拿起法律的武器,向法院起诉李瑞杰,追究他相应的民事、行政甚至是刑事责任。李瑞杰违反了调解协议还出口伤人,廖律师完全有理由追究他先前故意伤害和围攻律所的责任,以及此后的名誉侵权的责任。廖律师的诉讼,不仅是她个人的诉讼,更是一场律师维权和公民维权的诉讼,要让那些强势群体看到,律师不可辱、公民不可辱。
而律协则应当积极支持廖律师起诉,从道义上,从人力和物力上提供相应的帮助,通过司法诉讼和法律的制裁,让正义得到应有的伸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