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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青年律师开展法援工作

青工委走访南山区、宝安区法律援助处

发布时间:2018年6月7日 作者:青工委 伍春红 责任编辑:刘峰

为搭建青年律师与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的沟通桥梁, 201865日,市律协青工委主任王伟、主任助理董玉琴及委员袁媛、徐天、穆清、肖东伟等一行走访了南山区、宝安区法律援助处。青工委一行分别与两区法律援助处就青年律师参与法援案件、提高办案补贴标准等青年律师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座谈交流。

当天上午,南山区法律援助处主任刘勃及刘伟华、胥艺琴等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青工委一行。刘勃主任表示,南山区司法局林剑锋局长非常重视青年律师的发展,在今年三月份增选援助律师的通知里,特别降低了法律援助律师执业门槛,由之前的要求三年以上工作经验降低至一年以上,给青年律师搭建发展的平台,鼓励更多优秀的青年律师加入到区法律援助律师的队伍中来。同时,刘勃主任详细介绍了南山区法律援助的基本情况,以及值班律师管理、案件指派流程以及日常服务保障等方面的做法。第一,对法律援助律师的公开招聘标准从执业3年以上改为执业1年以上,为青年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提供方便;同时,对报名的执业律师进行严格的面试筛选及岗前职业培训。第二,在南山区人民法院、检察院、劳动仲裁委、法律援助服务窗口、信访办、看守所等窗口安排律师值班,并积极争取进一步提高值班办案补贴。第三,对案件试行标准化作业,各类案件有统一的案卷材料要求、文书格式和归档标准,进一步保证了法律援助案件的规范化;同时,对办案进行全程跟踪,通过回访、旁听、检查律师工作日志等方式监督办案全过程。第四,建立资深刑辩律师库,并和南山区人民法院签署合作备忘录,对于南山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拒不认罪、重大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判决罪名可能改变并加重刑期等疑难复杂刑事案件,从疑难案件律师库中选派律师办理,并适当提高补贴标准。第五,对于结案的办案补贴,采取减扣个人所得税后直接支付给律师个人账户的形式,减少了律师所开发票等产生的税务负担。第六,收到结案材料后,支付办案补贴周期保持在一个月左右,保证了律师可以及时领取办案补贴。第七,实行末位淘汰制,对律师从日常值班纪律、代理案件能力、案件质量水平、参与法援工作的积极性等方面进行年度综合评估考核,实施优胜劣汰。

在交流中,刘勃主任提出,律师应当对法律援助事业有热情、有责任心、有能力,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应当尽职尽责,不能因为不收取受援人费用而怠于履行法律援助工作,也不能利用法律援助平台而收取受援人好处或者直接将法律援助案件变为委托案件。青工委一行对南山区法律援助处的做法赞赏有加。王伟主任希望双方加强沟通交流,共同处理解决青年律师参与法援案件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考核和培训制度,对青年律师更好地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给予指导和帮助。

下午,青工委一行前往宝安区法律援助处,与宝安区法律援助处副主任罗文民、业务骨干黄坤和律师、钟珊、袁潮芝等就青年律师参与法律援助遇到的问题进行座谈交流。罗文民副主任介绍了宝安区法律援助的基本情况,并介绍了办案补贴标准、发放及税费减免等有关情况。他表示,目前宝安区法律援助业务量大,法律援助工作坚持革新,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律师在该项工作上贡献了很大的力量。宝安区法律援助处在支持青年律师办案也有不少举措,在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方面一直与市法援、财政委、税务部门进行沟通,希望多部门共同协作,推动法律援助律师的相关待遇提升。双方交流中还就刑事援助案件、民事援助案件、窗口值班、法律帮助等补贴发放情况进行交流,对办案资格、办案质量把控、业务培训等相关细节进行了深入探讨。

在与南山区、宝安区法律援助处分别座谈交流期间,青工委一行都重点介绍了《深圳青年律师生存与发展状况调研报告》反映的深圳青年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基本情况,并分享了全国各地法律援助补贴待遇的信息。

市律协青工委近期开展法律援助机构系列走访活动,先前已走访市法律援助处,这是系列走访的第二、第三站,还将走访福田、罗湖、龙岗等区法律援助处,希望通过系列走访,与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进一步加深了解,相互沟通,达成共识,一同促进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的提升及青年律师执业现状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