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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深圳市实习人员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公告
深圳律师网2012年8月23日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经2012年7月31日市律协第八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决定,对《深圳市实习人员管理办法》)部分条款予以了修改和完善,修订后的《深圳市实习人员管理办法》从即日起实行。
特此通知
附件: 《深圳市实习人员管理办法》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