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资委举办《环境污染和生态损害责任的证据认定及举证责任分配规则》研讨会

发布时间: 2020年11月17日


11月14日上午,市律协环境与资源法律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环资委”) 举办《环境污染和生态损害责任的证据认定及举证责任分配规则》研讨会,邀请西南政法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李昌超博士主讲,市律协环资委主任邵卫国主持研讨会。

李昌超博士通过梳理   《 最高法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 侵权责任法 》 《民法典》 等法条的异同,对证明规则变化、发生变化原因、关联性证明规则解读等重点问题进行了解析。李昌超认为,202111日即将施行的 《民法典》 仍将举证责任倒置作为污染环境和生态损害举证责任规则,是对受害方的一种保护,目前还有待于在法律规范上明确具体的因果关系推定标准。结合关联性证明方面,李昌超建议从科学证据、异常因素、损害与行为联系、同类先例案件等方面进行举证。

会上,参会人员还就公益诉讼的举证责任分配、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范围、惩罚性赔偿条款的理解和适用、相关案件的证据收集等问题,进行了交流和研讨。现场讨论气氛热烈,参与人员纷纷表示干货满满、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