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先实习、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7月15日 作者:熊丹 责任编辑:黄红珍
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先实习、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20年7月15日
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先实习、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