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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先实习、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7月15日 作者:熊丹 责任编辑:黄红珍

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先实习、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2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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