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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全国律协《关于组织征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

业务操作指引>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 2009915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提高律师专业素质,规范律师执业行为,防范律师执业风险以及为律师从事相关业务提供指导与借鉴,现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组织征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业务操作指引>的通知》(律发通【200929号)转发给你们。

为更好地服务律师,节约购书费用,我会将统一组织征订工作,请有需要的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愿订购。统一征订截止时间为:20091010日。订购者需统一填写《<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业务操作指引>征订单》,并到市律协财务室办理缴费手续。

 

联 系 人:杨燕红

联系电话:0755-83025233

    真:0755-83025177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九年九月十五日

附:《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业务操作指引》征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