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律协联合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 专题研讨会

发布时间: 2022年7月18日

2022年7月15日上午,第十一届市律协强执委、省律协强执委和市律协不良资产处置委联合举办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 专题研讨会。市律协副会长章成出席会议,省律协强执委主任邓黎、秘书长潘洁,市律协强执委主任江光华、副主任黄建强、副主任刘其湘、秘书长彭少铮,市律协不良资产委主任李贵星、副主任杨涛、秘书长郑惠珍等参加会议市律协监事会监事林志平列席会议本次研讨会由市强执委秘书长彭少铮主持。

研讨会伊始,章成副会长代表深圳市律协致欢迎辞,章会长表示制定民事强制执行法,对完善民事强制执行法律制度,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具有重大意义。因此,强制执行法草案一经公布就引发了社会的广泛讨论,本次研讨会关注当下政策热点,有利于提升大家对强制执行法草案的理解和认识,提高律师办理强制执行相关业务的法律服务水平,希望以后多多举办。同时,也希望在以后的国家和地方立法工作中,更多地听到广东律师的声音,看到广东律师的成果。

在研讨会的第一阶段,市强执委刘其湘律师、省强执委潘洁律师、不良资产委贺娟红律师,分别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第十四章清偿和分配、查封方面的变化、八十三条第八款等内容,结合实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经典案例和工作经验进行了精彩的分享。

在研讨会的第二阶段,即自由讨论阶段时,现场参会人员围绕强制执行法草案的条款进行互动与交流。

会议期间,市律协强执委主任江光华代表强执委重点对强执法草案五十二条和一百七十九条发表了意见,江主任认为草案关于调查令的规定是一大亮点,但同时认为调查令是否授予律师应当由法官决定,而不应当附加执行局负责人签发的规定。另外,如果律师申请调查令未获批准,律师如何救济,草案没有规定。

市律协不良资产委主任李贵星则代表不良资产委对强执法草案的进步与不足发表了意见及修改建议;同时李贵星主任认为该法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执行效率、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对于该法不足的地方,李贵星主任号召线上、线下参会人员在会后通过各种方式建言献策、助力中国法治建设。

自由讨论结束后,广东省律协强执委主任邓黎对研讨会进行了总结发言,邓主任表示民事强制执行法立法规范的内容,是以最高人民法院执行相关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为基础。而这类司法解释文件目前现行有效的粗略统计有300个左右,各种制度比较散,此次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将这些制度、规则集中在一起,意义重大。草案较之现行的制度和规则存在的问题和亮点,今天的研讨学习会,也基本有讨论到。三位主题分享嘉宾分享的内容都很精彩,也是大家比较关注的热点问题,与会者的热情度、积极度都很高,讨论学习的均是大家关注的热点问题。本次研讨活动非常成功,我们律师作为法律实务工作者,应对强执法充满信心。

市律协监事会林志平监事就本次研讨会发表了监督意见,林监事表示本次活动准备充分,效果非常好,同时也提出几点建议:一、建议把各个委员的意见记录下来,通过各种途径向立法部门反映;二、建议尽快与立法委共同举办一个关于强制法草案的征求意见会,收集意见,以律协的名义向相关部门进行层报。

本次研讨会各位嘉宾精心准备、倾囊相授,为大家献上了内容全面、干货满满的精彩分享,引起与会人员的强烈共鸣,同时本次研讨会也收集了许多建设性意见,后续我们也会将相关意见反映给立法机关,希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能够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