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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玩转法律的“江湖”?

律师“摆擂台”法官“下战帖”

晶报  吴欣说案


“只有法律职业者打破优越感、差距感或职业成见,在相互间的切磋、辩论、交流、竞争中,建立起理解和惺惺相惜的认同感,法律人能够作为一个共同体有力地保障司法功能的实现,才能真正推动司法改革,维护公平和正义。”

近日,法律界在微博上充斥着以往罕见的浓厚江湖气息:从律师向法官摆擂台“邀辩论”,到法官主动出战下帖“求论剑”;而一个“法官、检察官、律师到底谁素质高”的话题,更是引爆网络辩论,剑指法院“长老级”人物“业务素质低,官味浓”。

三大托生于司法考试的“法律帮派”,犹如武林三大门派,他们为何要对立?他们是该继续对立,还是互相交汇融合?且看江湖风云变幻。

律师“摆擂台”法官“下战帖”,法律界微博上江湖气息浓厚“法律界什么时候具有如此浓厚的江湖气息了?!”这是来自微博网友的一句惊叹。

最近,法律界的江湖不太平静。法官代表“@汉德法官”和律师代表“@斯伟江”设下“法官和律师哪个群体‘素质比较高’”的争论擂台,引爆了微博,吸引众多法律界人士围观。更有疑似来自深圳法官界的人士“@最深的林”向律师下了战帖:“今日中午见‘@斯伟江’大律师论及律师与法官素质之高低,令人无限感慨;在下虽不才,但斗胆愿与斯律来一场微博公开法律辩论,见个输赢,以正视听。辩题可由斯律拟定一个与法律相关的争议性话题,评委可由斯律指定五位德艺双馨之法律人担任,辩论时间亦可由斯律确定,在下无不奉陪。不知斯律可有雅兴否?”

律师微博邀法官辩论,到法官亲自下帖出战,这不能不说是微博上出现的新景象。这两个在法庭上从不短兵相接的法律界群体,从未如此在口舌上剑拔弩张;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他们也从未如此在思想上“亲密接触”。

“主和派”和“主战派”纷纷围观,或和稀泥,或助阵。

主和派说:“法官和律师群体里都有高手也都有菜鸟,争这个?”

主战派说:“法官为了捍卫作为法官的尊严和正义,勇敢地向律师发起公开法律辩论战,当然,我们广大的围观网民是喜闻乐见的。但鉴于比赛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请辩论双方先公布财产。”

挑战者说:“你我确实都代表不了团体的高下,我一时兴起,纯技痒而已,法律人私人切磋,不涉其他。”

应战者说:“你我比,咏春打赢了北方拳?不是,是叶问打赢了。”

你们说,他们为何要战?他们该不该战?

三大门派为何而战?

根源来自历史上形成的鸿沟既然是江湖,便让我们来假定一下门派吧!

现代法治社会中,最典型的法律职业者是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因此本文的“法律职业者”也以同样通过司法考试选拔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为限。请允许我不恰当地把法官、检察官和律师这三大“法律帮派”,用三大江湖武林门派来形容:

法官是武林正统门派少林——多次被尊为武林盟主,内部文化传承悠久,武学沉淀丰厚,在朝野和江湖中都具有相当的威信。内部束缚弟子的清规戒律繁多,体制内并不倡导弟子行侠仗义,多教导他们如何辨别真伪、济世渡人,以慈悲为怀和众生平等的视角去衡量世事。

检察官是与少林并称“武林泰山北斗”的武当——强调真气和内力的修为,亦对于门下弟子的侠义名声很重视,因此常下山多行义事。因道家还有扶正驱邪的使命,故还负担着收拾贪官污吏、侵权渎职者等妖魔鬼怪、跳梁小丑的任务。

律师则可以被归为武林第一大帮派丐帮——为武林最大的帮派势力,旗下弟子多达数万,分舵遍布于江湖,耳目灵通,内部武学流派繁杂,各人修为、境遇不一。因为是最接近平民百姓的群体,许多人流淌着自由民主的血液,经常在关键时候发出不同的呼声。

为何江湖上三大法律门派会产生对立和纷扰?根源来自于三大门派历史上形成的鸿沟。

我国原来的法官资格考试、检察官资格考试分别按照旧《法官法》和旧《检察官法》规定的任职条件进行,只限于本系统的在职人员参加,标准起点低,且带有很大的封闭性色彩。而与“少林”、“武当”的内部资格考试相比,1986年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制度的确立,使律师资格的授予迈向了正规化,“丐帮”整体素质确实大有提高。

而通过上述三种方式进入门派之人,因为之前几乎没有任何共同经历,他们相互之间没有理解与认同感,有的是各自的优越感、差距感或职业成见,自然也无法从整体上形成力量以实现司法独立和公正的目标。于是,就有了法庭上法官允许检察官滔滔不绝,却一再打断和压缩律师辩论时间的情况;于是,就有了律师会见难、阅卷难、取证难的呼声……而江湖纷争中,律师更剑指司法考试前取得法官、检察官资格,现在或已经成为“长老级”的人物——他们虽然身居要职,但专业素质不高、官味浓:“那个时候做法官的很多都还在法院,很多在领导岗位,是最后能决定判决的。”

他们应该迎战和应战,建立法律职业者之间的理解和认同感律师们必须承认:现今35岁上下的法官、检察官,法律功底还是很强的。这是因为从2002年开始,检察官、法官和律师职业资格考试统一改为高难度的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这是一个起点。

话说江湖合久必分,分久必合。最近,深圳的“丐帮”分舵提出一个“法律职业一体化”的话题,意思是应该开通特殊渠道,选派优秀律师到法院、检察院任职。

在问“元芳”怎么看之前,让我们先问问外国怎么看?

在英国,从地方法院法官到上议院常设上诉议员法官,都必须具有丰富的执业律师经验;检察官资格的取得,同样要以执业律师资格和丰富的法律经验为条件。在美国,法官和检察官资格的取得也是以执业律师经历为前提。可以说,英美法系国家法律职业者培养的核心是律师培养制度。这些国家一般是将两大司法官职业的培养融入律师职业的培养中,法官、检察官从优秀律师中选任。

西方国家推行法律职业一元化培养制度的目的,在于“使成为法官、检察官的人能理解律师的业务和工作性质,也使成为律师的人能体验法院的实际工作,了解检察官的立场”,总之是使他们“体会到在司法方面的共同使命”,从而共同肩负法治重任。

“抛开收入不提,起码可以做到法官、检察官、律师三种身份的转换,更好地互相理解各自的工作,更好地推动中国的法治化进程”,这是一位深圳律师对“会有优秀律师愿意当法官检察官吗?”这个问题的回答。

当代法律运行的江湖,实质上是由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共同支撑起的;法律公正与衡平的价值目标,是在三种法律职业者的结合中实现的。只有三大门派放下成见、打破鸿沟,放下架子互相切磋、交流,才能带来体制内外的新能量。正如下战帖的法官所说:“当今时代,法律人唇亡齿寒,望彼此互重”。

他们应该迎战和应战,不为争谁高谁低,不为谁能代表谁,只为破冰,只为建立那种法律职业者之间的理解和认同感。

也许体制内是存在着很多弊端。但我们在抱怨江湖中有岳不群、有左冷禅、有东方不败的同时,也应该明白,只有法律职业者打破优越感、差距感或职业成见,在相互间的切磋、辩论、交流、竞争中,建立起理解和惺惺相惜的认同感,法律人能够自成一体地独立履行职能而不受部门和地方利益的左右,能够作为一个共同体有力地保障司法功能的实现,才能真正推动司法改革,维护公平和正义。

正如扰起这场江湖风云的“@斯伟江”律师所说:“每个群体都有精英,都有庸才,甚至道德沦丧者。不管如何,位卑未敢忘忧国;守土有责,各尽其分。为公,建设法治,守土有责;为私,完善人格,为子女楷模。在如今时运交移,治法代变之际,法律人职责在身,当有所为!”

也许,这是一个新的开始,一个很好的开始。

他们是在上学, 还是在坐牢?

昨天听了一起校园安全案件,让人关注的不是案件本身,而是主审法官的感慨:“现在校园事故中,法院过分强调学校的责任,带来了一个负面的影响:学校把学生都系在裤腰带上,校舍钉满了铁栅栏,学生活动一下老师都提心吊胆。学校为了避免责任,无形中禁锢了学生。作为一个孩子的母亲,我很不愿意看到学生们这样的情况,他们是在上学,还是在坐牢?这是我们判决需要考量的地方,也是社会需要解决的问题。”

撞车帮别太得意, 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告你!

警方查处“撞车帮”的难点在于,他们每一单作案危害不大,被害人一般不选择报警,因此难以定罪,也多判得较轻。但最近翻看了一个案例:在陈某某撞车帮案中,陈某某及其同伙开车故意与被害人车辆发生擦碰,作案三次勒索2600元。

法院认为,陈某某无视国家法律,在高速公路伙同他人以驾车故意发生碰撞方式勒索钱财,行为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危害,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加上其还涉非法持有枪支,数罪并罚,决定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

所以,横行公路的“撞车帮”可别太得意了,不要以为可以像以前一样最多被控敲诈勒索罪,坐几个月就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