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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业务交流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8日 作者:PPP委

各位律师:

近期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为深入研究相关问题,提高全深圳市律师办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法律事务的业务水平,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法律专业委员会定于2023年1213日下午举办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业务交流会,本次研讨会邀请了4位嘉宾,分享关于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理论与实践经验,具体通知如下:

一、交流会时间

2023年1213日(周三)下午14:00-18:00

二、业务交流会主题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

三、 分享嘉宾

1.马浩然:《PPP与特许经营的前世今生—兼论争议解决机制的妥善安排》

法学博士,深圳市律师协会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2.彭胜:《由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引发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变革》

北京远诚恒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总经理由嘉宾本人提供

3.王达乐:《以生态环保领域为例,新机制下投融资模式设计》

深圳市砖济公共咨询有限公司总监,高级合伙人,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由嘉宾本人提供

4.王爱军:《PPP新机制下咨询服务机构应对之策》

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工程师嘉宾本人提供

四、主持人

 叶海: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深圳市律师协会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五、参加人员

感兴趣的深圳律师、律师助理、实习人员及深圳律师行业从业人员。

六、参与方式

1.本次业务交流会将通过现场会议举办。

深圳市福田区时代金融大厦20楼律协多功能厅现场座位有限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参加


2.参加人员请注意活动中,工作人员发出的签到登记二维码,并准确填写个人信息,以便记录学分。

七、其他事项

本次活动计4学分,请参加律师按要求准确填写本人信息(尤其是执业证号)。

八、联系人

PPP委:马浩然13923832629叶海18820155915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法律专业委员会

20231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