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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培训委举办“电子商务法”讲座

发布时间: 2018年11月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子商务法”)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1911日起施行。作为我国电商领域首部综合性法律,明确规定了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了电子商务行为,为网购消费者撑起了法律的“保护伞”。

为帮助深圳律师准确把握《电子商务法》,正确适用新规,市律协培训委于2018114日下午在深圳科学馆举办了法律大讲堂之“电子商务法”专题讲座。我国著名电商法立法专家、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阿拉木斯和北京华讯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调解中心副主任张韬作为讲座嘉宾主讲,市律协培训委主任何志军、副主任徐进初及全市感兴趣的律师300余人参加讲座。

阿拉木斯主任以中国电子商务法律环境、《电子商务法》立法过程与要点为切入点,运用具体事例系统阐释了《电子商务法》的立法背景、立法过程、性质定位。他指出,《电子商务法》具有技术、互联网、产业多方相结合的特征,是一部保障并支持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的促进法,也是用户和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法以及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的平台法,符合我国社会发展趋势,代表着互联网今后治理的方向。

张韬律师围绕《电子商务法》立法背景、意义及实务操作问题,重点分析了《电子商务法》的法律使用、热点问题以及对律师业务的影响。他表示,随着互联网技术发展,未来电子商务法律服务市场需求日趋增大,建议律师发挥专业优势,把握市场机遇,全面梳理电子商务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帮助电子商务或互联网企业进行法律适用判断的时候,可以更好地维护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

本次讲座,对于我市律师全面准确掌握《电子商务法》相关规定,进一步提高专业技术能力起到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