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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里的“遗弃”博弈

2012 423 来源:南方都市报


 

三周前,男婴童童(化名)被送入深圳儿童医院,他的呼吸出现衰竭,因为出生时难产,他吸入了胎粪,引发肺部感染。按照道理,两周前他就应该出院了,这时他的父母却“人间蒸发”了。院方数次打电话过去要求把孩子接走,听筒那头总是长长的沉默。

 

曾有男婴被留在医院八个月

 

每一个这样被“遗弃”的孩子背后,都是一场博弈。

 

这并不是新生儿科第一个被“遗弃”的孩子了,几年前,曾经有一名男婴在这里长住了8个月。那个孩子跟童童一般大,因为肺部感染入院,但抢救完后父亲就消失了。护士只有在病房一角给他留了一个四平米左右的空间,饿了喝牛奶,困了就睡,“从一个乳娃到开始牙牙学语”,主治医生王卫透露,八个月之后,孩子的父亲才姗姗来迟。可他并不打算付清欠下的医药费。他开出了将孩子带走的条件———要么就把孩子给我,要么你们就留着养,反正我没钱。最后的结果是,院方认栽。

 

“我也想把孩子接回家”,童童的父亲 先生透露,将孩子丢在医院的原因是,医院催着交清欠款,而自己筹不出来,所以“只好先给医院养着,反正孩子在那,也有人照顾”。

 

根据儿童医院新生儿科的统计,从去年4月到今年4月,共有10名婴童在接受治疗后被“遗弃”。过程几乎如出一辙,动机也几乎一样。

 

根据深圳市儿童医院的统计,今年的第一个季度,患者欠费数字已经飙升到61万。而很大一部分欠费额,就是这些被“遗弃”的孩子所贡献的。本报月前报道的被父亲遗弃在IC U病房的奇迹宝宝唐万静,账上欠款已经达到40多万元。

 

重症科室为“遗弃”重灾区

 

比儿童医院更尴尬的,是综合性医院。原因是被亲人“遗弃”的病人可以自行离开医院。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相关科室负责人透露,医院在去年曾经接诊过一名心血管病患者,但患者的太太和儿子始终拒绝来医院探望,直到三个月后,根据医院的监控录像显示,一天深夜患者的太太推醒了正在酣睡中的他,示意他跟自己离开。随后两人从消防通道下楼,留下近万元的欠款。

 

“这事不能细说,一旦挑开了,不是各种没法承担医药费的病人都会赶着来医院住着吗?”深圳一家三甲医院医务科负责人透露,这种被“遗弃”的病人实际上在医院每个科室都存在,光他们医院在去年就有数十人或真或假地被“遗弃”。他估计,滞留在深圳各大医院的人数应该在三百人左右,欠费和逃避的费用应该将近千万,大型综合型医院尤为重灾区。

 

对于被遗弃的病人,各大医院的操作原则是管吃和维持生命的基本医疗,难以兼顾照料生活和康复,但这几乎并不能阻止遗弃者的步伐。深圳罗湖人民医院一位主管医生透露,每年被亲人遗弃在医院的病人差不多有数十名。这些人多半没有医保又患有严重疾病,尤其以神经内科、肿瘤科和IC U病房等重症科室为重灾区。

 

病人欠款由相关科室承担

 

“这些病人所欠下了的医药费,都是通过扣发科室奖金来填补的”,深圳一家三甲医院院长透露,病人的欠款由医院承担,但医院的通常做法是让接收病人的相关科室承担。其实就相当于失火了,让救火消防队员解决救火费用。从这个角度上解析,当医护人员对病人存在这种“怨气”的时候,实际是一个很大的恶性循环。因为在这种制度上,很难保证医生对病人是发自内心的帮助。

 

虽然根据2010年《深圳市医患纠纷处理暂行办法》规定:将老人、残疾人、生活不能自理者弃留医疗机构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及时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但这位院长透露,从司法上来说,因为亲属“消失”,警方也很难追责,而在实际操作中,救助站也不愿接手这些“烫手的山芋”。最后的结果是,病人滞留在医院,要么医院妥协,要么本来紧张的资源更加紧张。

 

■律师观点

 

“遗弃”背后是制度缺失

 

而广东律师梅春来透露,导致“遗弃”情况发生的根本,还是制度的缺失。就在一水之隔的香港,如果将孩子遗弃在医院,将导致严厉的法律责任,父母抚养权被剥夺和监禁35年。另外,当前缺乏医疗机构救治危急病患产生医疗费拖欠的专款,如果依旧沿袭接收科室承担欠款的制度,只会让医患关系更紧张。建议有关部门从公共卫生的支出中加入这种专项基金,保障院方合法权益。

 

病人的欠款由医院承担,但医院的通常做法是让接收病人的相关科室承担。从这个角度上解析,当医护人员对病人存在这种“怨气”的时候,实际是一个很大的恶性循环。———医院

 

要么就把孩子给我,要么你们就留着养,反正我没钱。———一位病童家长如此跟医院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