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三看守所率先完成律师会见室改造工程
律师会见从此不用对讲机
深圳律师网 2009年 1月 21日

2009 年1月20日 下午,市律协蔡体法副会长,市律协律师人大代表与政协工作委员会杨一平主任、王巧云副主任、郭海英、廖耀雄、刘平凡委员、市律协律师权益保障委员会江平华委员一行七人,来到市第三看守所,受到市公安局预审监管支队颜兵副支队长、市三看守所何黎所长、周佰利政委、刘浩华副所长及政秘处监所业务指导科肖敏成科长的热情接待。
早在2008年3月召开的第五届律师代表大会上,律师代表们纷纷反映律师会见室玻璃墙问题,市律协将律师代表的意见列为2008年度律师维权工作计划。 2008年 12月 23日 ,我市部分律师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张勇书记、杨一平主任的率领下专门拜访了市公安局预审监所支队,沟通并反映了律师会见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和困惑,受到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当日,市公安局分管王学斌副局长便下令先动手拆除市三所的隔音玻璃,限定在 1月 20日前 完成,作为样板工程,届时将再次邀请律师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前往检查验收。经过改造,市三所律师会见室原有的玻璃隔离墙已经被拆除,律师和犯罪嫌疑人可以隔着栅栏与被会见人直接面对面交流,律师在第三看守所会见从此告别了对讲机交谈和被监听的历史。杨一平主任表示,会见室玻璃墙的拆除及改造工作如此迅速,远远超出了大家的想象,取得了十分理想的成效,实现了监所安全及律师会见权益的双赢效果,他希望全市各区的看守所都能以此为样板,争取在年内全面改造好律师会见室,以彰显法治城市的核心价值观。同行的其他律师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也对三所玻璃墙的拆除改造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随后,市公安局预审监管支队的同志与到访的律师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进行了座谈,并就在律师会见室内悬挂《律师会见纪律规定》的内容征求大家的意见。市律协蔡体法副会长特别指出,该规定体现了市公安局坚持司法制度改革创新、规范执法的精神,符合建设法治政府和法制社会的需要,同时为律师争取诉讼地位平等做出了表率作用;其他律师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提出了要将该规定进行细化,制定关内外统一标准等建议,与市预审监管支队达成了共识。
对市公安局预审监管支队第三看守所新律师会见室的改建之举,蔡体法副会长代表市律协表示感谢,并向市公安局预审监管支队赠送了“规范执法,以人为本”的牌匾,希望将改造经验在全市看守所进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