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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三期“深圳青年律师研修班

(房地产方向)”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13618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了提升青年律师执业能力,鼓励和扶持青年律师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塑造青年律师良好社会形象,增强律师行业竞争力和凝聚力,根据深圳市律师行业十年千人人才计划,在2011年、2012年成功举办两期“深圳青年律师研修班”,并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经八届律协第九次理事会研究决定将举办第三期“深圳青年律师研修班(房地产方向)”(以下简称“研修班”)。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一)旨在推动深圳青年律师的培养工作,发展和完善深圳青年律师业务和培训机制,使深圳青年律师对律师行业和律师执业有清晰的认识,提升青年律师的核心竞争力和业务能力,为深圳青年律师的成长和律师事务所的可持续发展助力。

(二)通过研修班对青年律师系统化、专业化的培训,希望能够培养一批能够与北京、上海律师竞争的房地产法律专业青年律师人才,为深圳律师的房地产法律业务树立品牌;

(三)储备律师队伍的专业发展人才,为深圳律师事务所培养人才,推动律师行业“传、帮、带”工作,培养学历高、业务强、有专业特长的律师,实现专业化、团队化律师的成长,为高精尖端的法律服务市场输送“术业有专攻”的高质量法律服务人才。让青年律师有职业归属感和成就感,树立长期从事律师行业、干好律师职业的信心。

二、培训对象

由深圳市律师协会按照以下条件选拔优秀青年律师50名:

(一)市律协注册会员;

(二)有坚定的政治信仰,热爱律师行业,积极参加市律师协会活动,愿意致力于房地产法律业务的专业化发展,具有一定的奉献精神;

(三)律师执业年限累计已满三年(时间计算至2013430日止);

(四)年龄在四十周岁以下(即出生日期应当在197311日之后);

(五)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有从事房地产法律业务方面的经历(须附相关案例、判决书、代理词、相关论文);

(七)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八)市律协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3617日至 27日下午18:00

()报名方式:

1、请有意报名参加培训的青年律师须认真填写《第三期深圳青年律师研修班报名表》(见附件1),报名表须加盖所在律师事务所公章交至律协业务部;

2、填写《第三期青年律师研修班报名信息采集表》(见附件2),并发至邮箱szlxywb2012@163.com(邮件主题须注明“××律师事务所××律师报名信息采集表”),并打电话确认;        

()报名采取由青年律师个人自愿报名及律师事务所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注册律师在30人(含30人)以下的律师事务所可推荐1名青年律师,30人以上的律师事务所可推荐12名青年律师报名参加;

 四、遴选方式

()初步审核:报名截止后,由市律协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对报名的青年律师进行初步审核,符合上述条件的报名者,进入下一步面试遴选;

()面试遴选:对于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由市律协理事、监事、青工委副主任共同组成面试小组逐一进行面试;

()笔试遴选:由市律协青工委和业务发展委组织进行笔试,以1: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

()最终确定:最终由市律协分管会领导及青工委确定50名热爱律师行业,有大局观和奉献精神,综合素质较高,求知欲强,有一定房地产法律业务专业功底,具有较强研究和写作能力的优秀青年律师作为第三期研修班培训对象。

五、研修班学习时间(暂定)

(一)深圳学习期间拟于7月至8月中下旬每周六、日上课,学习时间为9天,每天授课6学时,共54学时(具体时间待定);

(二)北京学习期间拟于7月在清华大学集中学习5天(具体时间待定)。

六、研修班学习地点(暂定)

深圳学习期间:深圳市律协多功能厅

北京学习期间:清华大学法学院

七、研修班师资组建

(一)清华大学法学专家;

(二)国内知名房地产专家、学者;

(三)市律协房地产专业领域实务经验的律师;

(四)其他相关领域专家。

八、研修班课程安排

课程内容以房地产法律业务为主,同时加强青年律师的政治意识、青年律师执业的基本业务技能、技巧、律师团队建设等教学内容。

九、培训费用:

()研修班学员须缴纳研修班班费(具体金额视实际情况而定);

()在深圳学习期间的午餐餐费;

()研修班学员深圳往返北京的交通费、在京学习期间的食宿等费用自理。

十、研修班学习形式

(一)研修班学习以案例教学为主,结合目前国际、国内经济环境、房地产市场关注的热点问题等问题采取专题研究和实际考察等实践活动,让学员将专业理论和实践有机结合;

(二)实行班委会制,组建一个班委会和临时党支部,设班主任进行统一管理,建设班委会工作规则,共同组织班内开展各项活动;

(三)建立研修班学习纪律,按时按规定参加学习,遵守学习和课堂纪律;

(四)建立研修班学习和交流的网络平台,实时将研修班的学习情况和资料与深圳全体青年律师分享,扩大研修班的宣传和影响力。

十一、研修班结业方式

(一)研修班学员须完成至少一篇学习体会的文章,对研修班的学习经历进行总结和建议。

(二)研修班学员学习结束并经考核合格,由深圳市律协和清华大学分别颁发深圳青年律师研修班结业证书。

 

联 系 人:  周山清

联系方式:83025233

 

 

附件:

1 《第三期深圳青年律师研修班报名表》 

2 《第三期青年律师研修班报名信息采集表》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Ο一三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