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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工惨死 家属索赔45

公司承认存在安全隐患,赔偿金额双方未达成一致

南方都市报 记者李亚坤

 


南都讯 记者李亚坤 1 12 日晚, 37 岁的深圳市嘉汇海实业有限公司员工杨全,在操作行车时,被倒下的钢材碾压,抢救无效死亡(南方都市报昨日报道此事)。事发后家属指出公司存在多种安全隐患,直接导致杨全死亡。公司方面亦承认家属所指出的安全隐患,并在工伤赔偿之外,向公司索赔 45 万。但截至昨日晚间,双方并未就赔偿达成一致。

事发的工厂位于南山西丽大勘。公司的公开资料显示,该公司成立于1996年,已成为一家具有工业自动化装备设计、制造、安装和调试;钢结构工程设计、制作、安装集一体的实业公司。2003年,更成功通过了ISO 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公司一名负责人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虽然承认公司存在多种安全隐患,但是在他看来,此事发生也是一场意外。他表示该员工在公司已经工作4年,多次进行类似操作,此前并没有出现这样的问题。

事发后,有家属前往公司门口拉横幅、烧香祭奠死者。家属们认为,这一事故主要是公司方面没有重视相关安全隐患,才导致事发,因此公司方面必须对家属进行赔偿。昨日,有家属告诉南都记者,除了正常的工伤赔偿外,他们也向公司方面提出45万赔偿,但公司方面只同意赔偿30万,无法达成一致。

公司方面一名负责人在此前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给员工购买了社保,相关的赔偿在40万左右,社保之外的赔偿,双方一直在沟通之中。

西丽街道办应急办则表示,事发后,街道办一度要介入此事协调,但由于双方均表示要自行协商,因此街道办并未有实质介入协调工作。死者家属则表示,由于一直无法达成一致,他们也将向有关部门求助,希望早日获得赔偿,让死者入土为安,让生者回家过年。

■律师说法 受害员工有权获得人身损害赔偿

广东律人律师事务所管铁流律师介绍说,如果经过安监部门认定,该事故属于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受害员工除了能获得工伤赔偿外,也有获得人身损害赔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