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高质量、高标准推进全方位、全覆盖监督
发布时间:2022年3月23日 作者:杨智蓉 责任编辑:刘娟
2022年3月21日下午,曾常青监事长主持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副监事长刘鸿、吴小波,监事李继承、李斌泉、邹红芳、邹俊亮、宋校红、林志平、卓圣国、赖智欣参加会议,副秘书长刘娟等列席会议。
会议学习了2022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及政府工作报告要点;征集了关于第十一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议题的监督意见;研究讨论了第七届监事会及专业委绩效考核委员会对接专业委员会监督工作分工;征求关于对接监督专业委、专门委工作时存在问题的工作意见与建议;部署第十一届市律协各区律师工作委员会选举监督工作安排及近期监事会工作等内容。
会议经讨论作出以下决议事项:一是向被监督对象提出五个方面的监督意见与建议,具体为进一步加强规则学习、树立严格遵守协会规则的意识,进一步提高规则制定的规范化与标准化,优化财务管理,重视实际出勤会议情况,进一步增强团结意识;二是要求全体监事做好日常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确保程序、实体、制度等方面客观公正,监督及时、监督到位;三是要求监事会下设机构成员积极协助工作,充分发挥委员会的工作效能;四是全面关注行业工作、重点突出专项监督,明确第十一届理事会制定的2022年与四年重点、亮点工作的对口监督工作。五是明确监事会对外发布监督意见与建议的工作流程。
会议研究讨论了日常监督工作中常用的工作方法,会议要求:一是加强共性监督意见的归纳与总结;二是树立鲜明的监督理念;三是统一监督工具;四是侧重事前监督,提高监督实效;五是优化《深圳律协监事会绩效考核办法》,公开评价指标和标准,提高被考核者的工作预测性;六是重视领导团队的核心作用。
会议对完善监事会制度建设、做好区律工委选举工作专项监督、关注与监督理事会重点亮点工作、调动监事会下设委员会工作积极性、优化绩效考核、调研会员诉求、加强宣传工作、严格财务监督等工作进行了部署。
曾常青监事长充分肯定了第七届监事会履职以来取得的监督成果,三个月以来,监事会全体成员共参与监督工作125次,发表监督意见258条,组织召开监事会相关会议及活动23次,发出监督文稿逾90份,参与走访调研12次等。他强调,一是必须把握正确站位,正视问题,智慧思辨,有效推进监督实效;二是必须不断总结经验,建立多层次、点面结合的监督模式;三是必须跳出惯性思维,以事前监督为重点,以专项监督为突破,做好反向补位;四是必须时刻保持独立与公正,客观肯定成绩、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合理建议。希望全体监事会成员凝心聚力,高质量、高标准地履职,推进全方位、全覆盖的监督工作,促进行业更加规范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