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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律师协会文件

 

 

深律协字[2004]20号

 


 

 

各律师代表、各律师事务所:

     2004年8月2日,深圳市律师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回顾总结深圳市第四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理事会讨论后认为:

律师代表在这次会议上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了观点和意见,会议体现了民主精神。

一年来理事会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深圳律协的变化有目共睹,理事会工作报告得以通过,说明得到了多数代表的认可,但是也有不少代表投反对票和弃权票,说明全市律师和律师代表对理事会的期望非常高,也反映出理事会平时忙碌于律协的各项实际工作,疏忽了与律师代表和律师沟通,工作存在不少问题,改进的空间还很大,对此一定要吸取经验教训。

大会期间律师代表对如何改进律协工作提出了许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理事会要高度重视,正确对待,在下年度工作中积极采纳和改进;对纳入会议议程的议案,要认真予以答复或提出解决方案。

修改章程的报告、律师代表大会议案规则、财务收支和预算报告未能投票表决或未获通过,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由于章程未能修改,审议通过预决算的权利未交给代表大会之前,暂时仍由理事会行使该项权力,故在章程未获修改之前,按程序财务报告不在代表大会上表决,但是代表们的意见要充分予以考虑,要把大会收集的意见纳入财务预算报告中。这一次启动章程的修改,重点要解决建立监督机构和机制以及律师代表议案处理的程序和规则,同时总结律协运作一年来的成败得失,在章程中进行完善。要广泛征求意见,欢迎广大律师和律师代表积极建言献策,把章程修改好,适时提交代表大会审议。要进一步完善理事会议事规则,制定理事会纪律,维护理事会的权威,确保理事会步调一致。

要迅速完善律协管理规章,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秘书处建设,围绕全市律师和广大律师代表所关注的重点和热点问题,开展好律协下一年度工作。

会议决定成立几个工作小组,进一步完善修改章程的报告、代表大会议案规则、财务收支和预算报告,加强和完善秘书处规范运作和作风建设,并将大会议案分派专门小组办理。

为了更好的与各位代表及各律师所沟通,同时避免上网造成的负面影响,故将大会上的有关文件、市司法局纪委[2004]3号《调查报告》关于事实调查结论及徐建会长的《回复》书面发给各位代表及各律师所。望大家在业内传阅,并用书面方式向律协反馈各种意见和建议。

 

 

深圳市律师协会

OO四年八月六日

附:

 

深圳市律师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年度工作报告

深圳市律师协会会长  徐建

(深圳市第四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各位代表:

我受深圳市律师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的委托,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各位代表审议。

 

一年来的工作情况

 

一年来,在司法局的指导监督下,在上级律协的关心支持下,理事会肩负全市律师和各位代表的重托,严格遵守《深圳市律师协会章程》,努力树立为全市律师服务的观念和意识,围绕重铸深圳律师业辉煌的目标,开展了如下工作:

一、努力改善我市律师执业环境,积极维护律师合法权益

(一)、向市政法委提交了《关于改善律师执业环境、维护律师合法执业权益的报告》和关于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执业权利的报告》,请求政法委主持召开改善律师执业环境的协调会,政法委已经同意召开协调会并将报告下发公检法部门征求意见;(二)、积极参加了《深圳经济特区律师条例》的修改工作,目前《条例》已获部分修改,还与司法局成立了修改小组,并征得司法部和全国律协的支持,为全面修改进行了准备;(三)、与市政府以及公、检、法、海关、税务、仲裁等有关部门联系,及时协调解决律师执业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如向深圳海关发出关于及时安排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函,解决了“SARS”疫情过后海关仍以防疫为由拒绝安排律师会见的问题;向市公安局发出关于恢复给深圳律师办理多次往返港澳通行证的紧急报告,经过交涉,公安局已经同意给合伙人办理通行证;向市人大和法院递交了关于推荐律师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建议书,推进律师参与审判活动。(四)、加大个案维权力度,全年共办理维权案件10件,如我市某律师在执业过程中被对方当事人殴打致伤,经律协与公安机关多次交涉,终于使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另一名律师被司法拘留,律协与法院交涉,没有接受法院关于对该律师停止执业的要求,维护了律师的正当权益;(五)、成立了女律师协会,作为维护女律师合法权益的专门委员会;(六)、关心律师健康,组织全市律师进行了年度体检;建立救助机制,及时看望、帮助发生意外或患病的律师,对两名去世的律师进行了悼念和抚恤。(七)、成立了律师艺术团和七个运动队,开展业内外的文体交流,展示了深圳律师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二、加强专业化建设,提高深圳律师的法律服务水平

(一)、成立了十八个专业委员会,全年共邀请包括万鄂湘、梁慧星、贺卫方、马怀德等在内的各个领域的专家学者,举办大型业务讲座19场。全市律师的学习热情空前高涨,有时到场人数超过1000人;(二)、各专业委员会组织了共计三十多场学习研讨活动,就本专业和社会热点问题进行研讨,如反不正当竞争法律专业委员会和金融法律专业委员会分别就轰动全国的银联和零售商刷卡费率之争进行研讨,形成研讨报告。(三)、律协就专业化规模化律师事务所建设展开了调查摸底,将调查结果上网公布,为有志者牵线搭桥,促成专业化规模化律师事务所的设立;(四)、在律师网站每个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网页上,限定最多只能填写三个业务专长,便于市民通过网络找到专业律师,鼓励和引导律师走专业化发展道路。(五)、我市律师专业化规模化发展的意识和愿望明显增强,不少律师事务所已经形成了突出的专业特长,如房地产、建筑工程、海商海事、金融证券、知识产权等。在规模化建设方面,我市律师事务所开始表现出整合重组的趋势,目前,我市执业律师在20人以上的律师事务所29家,60人以上3家,100人以上的1家。

三、积极开展宣传联络和交流活动,树立深圳律师的良好形象

(一)、恢复了《深圳律师》杂志,目前已经出版了四期;(二)、开通了深圳律师网站,及时反映律协和会员的最新活动;(三)、与媒体保持经常的沟通和联系,全年包括《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国律师》杂志和香港《大公报》在内的等各种媒体报道深圳律协和深圳律师共计七十余次,其中包括报道深圳律协换届改选、深圳律协体制改革、深港律师合作、深圳律师积极落实CEPA等,2003年12月31日,《深圳法制报》评选出“2003年法治深圳”二十件大事,其中深圳律协工作占据两件。(四)、组团参加了在广州举行的第三届中国律师论坛,有14篇论文被大会采纳,深圳律协被安排在大会主会场作专题讲演,受到大会好评,律协会长被增选为全国律协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五、加强与全国各地律协以及境外律协的交流,全年共接待外地律协来访14次,香港律师来访5次,还接待了马来西亚律师协会会长、日本名古屋律师代表团和新加坡国际仲裁院秘书长等境外律协及法律访问团6次。

四、积极开展教育整顿活动,强化行业诚信建设

(一)、积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开展队伍建设和教育整顿,组织和督促全市律师认真学习执业规范,配合司法局组织全市律师进行了学习验收考试;(二)、对新入行的400多名律师进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三)、加大对投诉案件的查处力度,全年对上届律协和司法局移交的以及本届律协受理的共计132件投诉案件全面启动了调查程序,对9名律师和4家律师事务所作出责令改正、训诫、通报批评等行业纪律处分;(四)、要求全市律师一律穿律师袍出庭参加诉讼,要求按规定进行广告宣传,规范印制名片;(五)、在深圳律师网为每个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设置一个网页,登载经核准的会员注册资料,便于市民核实律师准确资讯;(六)、为全市律师事务所统一制作了收费办法和收费标准的牌匾,并要求悬挂在显要位置;(七)、针对律师业内削价竞争,制定了《深圳市律师在房地产买卖活动中法律服务收费指引》,限制不正当竞争;(八)、与保险公司多次交涉,把过去由律师个人购买职业责任保险改为律师协会以团体为单位,组织全市律师统一购买律师执业责任保险,节省了保险费,增加了赔付额度,全年投保80万元,每次事故赔偿350万元,每人累计赔偿最高600万元,全市律师累计赔偿最高1.6亿;(九)、全年共调处律师队伍内部的执业纠纷案件10件,正副会长都参与了调解工作,及时化解矛盾,营造业内团结和谐的氛围。

五、积极推进深港两地法律服务的交流与合作

(一)、先后与香港律师会、香港大律师公会分别举办CEPA商机论坛,进行人员互访;(二)、组织参加了在深圳举办的香港服务业博览会,与香港律师会签定了《关于扩大业务交流、强化业务合作协议书》,拉开了与香港律师全面合作的序幕;(三)、对有意开展深港合作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进行调查摸底,共有12个律师事务所和100多名律师报名,律协将调查结果上网公布,为两地律师合作牵线搭桥;(四)、积极履行与香港律师会签定的合作协议,互相交换协会刊物、互相链接网站、人员定期互访、互相提供学习培训、促进业务合作等,每次举办大型业务讲座,都提前通知香港律师会,不少香港同行赶来参加学习;不久前,还邀请香港律师在深圳举办了一场香港婚姻法讲座。目前,已有两名香港律师在深圳律师事务所实习,有多家深圳律师事务所聘请了香港律师担任顾问,不少律师事务所与香港律师建立了深入的合作关系,有的律师事务所还与香港、台湾、澳门的律师事务所签署了四地合作协议。

六、加强和完善律协自身建设,认真落实服务职能

(一)、组织举行了“深圳律师何处去”论坛,发动全体会员积极参与,收集到一百多条对律协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二)、成立了九个专门委员会,作为履行协会职能的专门机构;(三)、全年共召开了20次会长办公会议,十次理事会会议,审议和讨论了数十件重大事项,没有理事连续两次或累计三次不参加理事会。建立了理事联络代表、代表联络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片区联络机制,收集和听取广大律师对律协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四)、为了加强律协民主建设,完善监督机制,理事会提议对《深圳市律师协会章程》进行修改,把原来财务预算由理事会审议通过修改为由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以及增设监事会;(五)、重新组建了秘书处,下设会员部、业务部、宣传联络部、办公室,基本完成了律师代表大会、理事会和会长办公会议的各项决策和工作安排。(六)、在制度建设方面,理事会先后审议通过了《理事会议事规则》、《专门委员会规则》、《专业委员会规则》、《业务发展与职业培训委员会工作规则》、《律师纪律委员会工作规则》、《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委员会工作规则》、《律协财务制度》、《推荐和评选律师、律师事务所办法》、《业务培训学分积分办法》等规章制度,初步建立了律协工作的制度体系。(七)、落实正、副会长任期目标责任制,根据《章程》的规定,正、副会长向理事会进行了年度工作述职,理事们对述职报告进行了评议,正、副会长均获得半数以上理事的信任票。(八)、在基础建设方面,购建了律协办公楼和会所,并采纳代表和会员的意见,办公楼和律师会所的定位突出学习、培训、交流功能,弱化休闲娱乐功能;决定对部分楼层暂时出租,减少经费负担。目前,律协办公楼和会所已经启用,律师办事的环境和深圳律协的对外形象得到了改善。中央领导罗干为深圳律协题写了会名,李岚清也题词勉励。入住三个多月的时间,律协在新办公楼举行了五次理事会、三次律师代表座谈会、一次女律师协会成立大会、三十多场业务培训研讨会议、开展了年检注册工作;有的律师事务所还利用会所举行了各种会议和联谊活动。(九)、律协积极落实“两结合”律师管理体制,突出协会的服务职能,努力提高行业自律的水平。去年12月,司法局委托律协办理律师执业登记、证照发放、执业变更、年检注册等会员管理事务、律师党委和工会日常工作以及所有投诉案件的调查等重要工作,律协本着服务、高效、准确、及时的要求,对秘书处工作人员加强培训,顺利地承担了上述工作,截止目前共办理律师事务所登记注册事项变更158次,办理律师转所173人,申领和发放执业证书446本,出具《律师履行职务介绍信》508份。今年五月,律协独立承担了年检注册工作,并借年检的机会对全市律师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目前已经完成了第一批180多家律师事务所和2500多名律师的年检注册,保证了全市律师正常的执业活动。

八、积极参加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扩大深圳律师的社会影响

(一)、在人大、政协两会期间,我市律师队伍中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积极参政议政,表现活跃,引起了媒体和各界的广泛关注;(二)、律协组织律师参加了全国人大《破产法》修改调研活动,参加了市政府组织的立法咨询和案件咨询活动,参加了市政府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参加了政府普法讲师团,参加了“3.15”消费者权益日、“3.8”国际劳动妇女节和“12.4”法制宣传日等节日义务法律咨询活动;(三)、向市人大推荐了120多名律师参加14名人大常委法律助理的选拔;(四)、全市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咨询32913件次,代理法律援助案件1656件,涌现了许多感人事迹,如惠商律师事务所郭晓雄律师历尽艰苦,帮助外来工找到失散的女儿,被十多家媒体争相报道;(五)、发动全市律师为延安“深圳律师希望小学”捐款11万元。我市还有许多律师积极参加了各种社会慈善和公益事业。

截止2004年6月30日,我市共有195家律师事务所,其中外地律师事务所分所46家,目前已经通过年检注册的有182家。共有注册执业律师2772名,已经进行了年检注册的2460名。全市律师全年业务创收8.4亿元,比前年上升33.3%;纳税总额8030万元,比前年上升36%。

  通过理事会一年来的努力工作,深圳律协工作步入了正轨,在深圳和全国律师界引起了一定反响,受到了党委、政府、其他行业组织和社会各界的关注。但是,深圳律师目前仍然面临着执业环境不尽人意、业务发展和个人收入不平衡、律师整体形象不容乐观等困难和问题,同时,本届理事会除一名理事外,其余包括正副会长在内的所有理事均系新任,秘书处包括秘书长在内的十一名工作人员均系新聘,理事会和秘书处缺乏参与律协工作的经历,服务和管理的经验不足,集中表现为:议事规则不够完善,监督机制有待加强;2、民主决策和管理机制不够健全;3、律协班子和秘书处对内凝聚力和对外交涉力有待提高;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也有待不断完善;律协对内凝聚力和对外交涉力有待提高;4、“两结合”管理体制的最佳结合点还处于探索之中;5、在买楼的重大事项上没有广泛征求代表和律师的意见,决策不够民主。

 

下一年度的工作打算

 

2004年度,深圳律协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十六大提出的拓展与规范法律服务的要求为目标,积极推进律师协会的自身建设和体制改革,健全运行机制,完善服务功能,切实提高律协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为行业发展提供保障。

一、改善和加强维权基础性工作,积极推进《深圳经济特区律师条例》的修改,重点增加改善律师执业环境的条款;争取市政法委尽快召开改善刑辩执业环境协调会,促成公检法司等部门联合发文;积极与国土、工商等有关行政部门协调,解决律师调查取证难的问题,做好具体的维权工作。

二、开拓法律服务领域,争取政府支持,规定国企改制、农村城市化改造须有律师参与;加强与其他行业协会的联系,安排律师为行业协会举办讲座,开拓中小企业上市融资、新型金融产品等业务领域的法律服务,以扩大案源。

三、配合司法局继续开展好队伍建设和教育整顿工作,在调查处理违反执业纪律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同时,表彰一批诚信执业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清理违规广告,制止业内不正当竞争,改善深圳律师的职业形象,提高行业的社会公信力。

四、继续推进专业化规模化建设,树立样板,引导律师事务所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培养能与国内业界一流大所竞争的专业化规模化律师事务所;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多邀请本地的专家举办讲座,针对律师业务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开展研讨,推广专业委员会研究成果,制定各种业务的操作指引。

五、关注新入行律师和业务量不足的低收入律师的生存状况,帮助他们从法律援助、法律进社区、公司律师建设等领域开辟业务,扶持他们的成长和发展。同时,设立律师救助基金、制定基金管理办法,使用好律师救助资金。

六、办好第二届深圳律师论坛,积极参加第四届中国律师论坛,加强对深圳律师整体形象的正面宣传,办好《深圳律师》杂志和深圳律师网,改善和增设栏目,为会员间的交流与沟通提供平台,扩大业内外的信息量;配合媒体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提高深圳律师的社会认知度。与深圳电视台合作举办《律师说案》栏目,为更多律师创造展示机会;建立律协新闻通报制度,对关系国计民生和社会生活的热点法律问题发表行业见解,扩大律协的社会影响力。

七、认真履行深港律师合作协议,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对深圳取消设立代表处两年以上的香港律师事务所才能成立联营所的规定,促成在深圳尽快设立联营律师事务所。

八、组织会员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办好律师艺术团,开展各种体育比赛,组织会员出国旅游、考察。关注会员健康,警示会员强化健康意识和生命意识。

九、进一步加强律协班子和秘书处建设,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保障律协工作的顺利开展。

十、充分发挥代表大会的作用,建立律协与代表之间的沟通机制,认真听取代表和律师的各种意见。

各位代表:

回顾理事会一年来的工作,总体上讲较好地履行了律师代表大会赋予的职责,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给深圳律师业带来了有目共睹的变化。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法委、市司法局、民营企业工委、行业协会服务署和上级律协等多方关心与支持的结果,是全体会员和各位代表积极参与的结果,对此我代表理事会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与全体代表和会员们的要求相比,理事会的工作还有很大差距,仍存在许多困难需要解决,理事会将在2004年度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和完善,用更好的工作成绩回报广大代表和全体会员的信任和期望,以推进深圳律师业不断向前发展。   

以上报告,请审议。

谢谢大家!

 

 

深圳市律师协会第四届理事会

                                200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