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党员韩俊律师先进事迹
韩俊是一名在深执业15年以上的律师,也是一名具有20年党龄的老党员。曾赴美留学深造, 对中美法律体系、司法制度等有深入地了解和研究,并在美国多家知名律师所及法院工作, 积累了丰富的国际业务经验。2008年获美国伊利诺伊州最高法院颁发的外国法律顾问资格及执业证书,成为在美获得执业许可的中国律师。
韩俊自入党以来长期担任党小组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宣传委员等职。其所在的万商天勤事务所曾多次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先进党组织”等,其曾工作并担任团支部书记的兰州市司法局也曾连续5年被评为“兰州市直机关先进团支部”等。
自2010年4月至今, 韩俊一直担任省律协WTO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市律协涉外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全国律协国际业务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她紧紧把握自身国际化的特点和工作重心,以提高我省、我市律师的国际业务能力和水平、提升和加强省、市律协及委员会的国际知名度为目标,积极拓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的空间和渠道,积极组织省、市律师对涉外及国际法律业务积极研讨和学习,充分利用和整合自身资源和优势组织全省律师与北大国际法学院、贸仲华南分会、ICC国际商会、美国辛辛那提法学院、美国芝加哥肯特法学院等国内外知名法学院校、仲裁机构、知名法律专家开展各类有重大影响的讲座、论坛、研讨、沙龙和交流活动。
2004-2009年曾担任省律协女律师工委副主任、市律协文体委员会副主任并连续3届担任市律协女律师工委执委等职,多次策划和组织“感恩与奉献省女律师盛装舞会”、“省女工委律师沙龙”等活动,为我省律师创造交流平台、提升律师形象、展示律师风采作出了贡献。
2004-2009曾为省律协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积极参与对全省刑事律师办案环境的调研和改善工作,为解决会见难等突出办案问题摇旗呐喊, 献计献策。
2004至今担任深圳律师艺术团团长(副团长),对该团的发展和成长倾注了巨大的心血和努力,不辞辛劳的组织团员进行各种形式的排练和演出,多次圆满完成了省市律协、司法厅局、工会交办的各项任务,为律协赢得了无数的荣誉。艺术团现已发展成为一支具有自编自导能力、活跃创新的文艺团体,现有律师团员120余名,共9个队,现已成为广东律师届影响力最大的文艺团体。
2006年至今任深圳律协工会第三届、第四届文艺妇女委员;2010年10月以来担任深圳市人大常委法律助理,参与五届人大九次、十次、十一次、十二次和十五次会议的《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草案修改稿)》、《深圳经济特区心理卫生条例(二审修改建议稿)》、《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初步修改意见等条例的审查与修改。
韩俊热心公益事业,踊跃参加各类公益事业和活动。仅1998年接受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就多达40余件;曾多次为无经济能力的当事人免费代理诉讼及法律事务;为死刑犯兰桦槟免费代理人体器官捐赠事宜等。
韩俊具有极高的政治觉悟,在美留学期间参与和支持各类爱国活动,曾接受美国ABC 电视台第7频道、芝加哥先锋报等知名媒体的采访,就中国人权问题、西藏藏独事件、全球联合抵制中国奥运等事件发表了积极而正面的意见。汶川地震发生时,韩俊带领海外留学生及爱国华人华侨在美国芝加哥组织义演并募捐赈灾。
韩俊认真贯彻和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活动,党性观念强,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所在领域成绩突出,始终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服从党的安排,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作风正派,克己奉公,无私奉献,符合共产党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