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广东省司法厅律师工作管理处关于统计我省涉外律师数据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4日 作者:张晓燕 责任编辑:刘峰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进一步摸清全国涉外律师队伍底数,了解掌握涉外律师队伍现状,根据司法部、省厅要求,现对我市涉外律师队伍数量进行统计。
根据司法部标准要求,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中国律师,均可计入涉外律师总数:(一)曾经办理过3件以上涉外案件或涉外法律服务项目,且具有一定的运用外语作为工作语言的能力的;(二)具有境外律师执业资格的;(三)曾在境外法学院学习法律,并在境外律师事务所从事一年以上法律事务工作的。
请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认真如实填写附件涉外律师情况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律所为单位:
1.于2018年12月25日(周二)中午11:00前,将涉外律师情况统计表加盖律所公章,将统计表扫描件及文档报送市律协维权部邮箱;
2.于2019年1月10日(周四)中午11:00前,将各涉外律师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律所公章,将扫描件及文档报送市律协维权部邮箱。
注: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应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附件: 律师事务所涉外律师情况统计表
联系人:张晓燕 82025630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