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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习人员实习期满面试考核的通知

来源:深圳律师网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18日 作者:肖水峰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实习人员:

根据新《律师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律师协会负责履行“组织管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对实习人员进行考核”的职责。

深圳市律师协会实习人员考核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考管委”)于20095月起启动了对实习期满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面试考核工作。

为确保面试考核工作的有序进行,现将本周面试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考核时间:20131120日(周三)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30

二、考核地点:深圳市律师协会第二会议室

三、考核方式:分组一对一考核

四、具体要求:

1、请参加面试考核的实习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详细的原始工作日志本和能反映实习成效的相关实务训练材料,并自备纸笔。

2、请参加面试考核的实习人员注意仪表、仪态。

3、请各律师事务所通知本所申请考核的实习人员。律协将采用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方式,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实习人员到场参加考核。

4、面试考核采取100分制评分,考核成绩达65分以上者方为合格。

5、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将在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深圳律师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日,公示期间未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考核结果发生效力。

6、实习人员面试考核合格的,市律协将在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发放合格鉴定书,请凭实习证前来领取,并将实习证交回市律协。

五、具体考核安排:

20131120日(周三)上午9:00-12:30;考核人员顺序如下:喻新星、李俊宏、梁猛飞、赵小虎、冷明华、孙峰、吴彬、王娟、李宪存、郭玉璇

20131120日(周三)下午1400-1830;考核人员顺序如下:巫梦婕、尹敬辉、肖小芳、胡欣妮、涂甜甜、朱观弟、朱美霞、刘自奇、冯三荣、黄大成、胡沁、周学金

请根据考核顺序掌握时间准时参加面试考核。

特此通知。

 

 

联系人:肖水峰

联系电话:83020322

 

 

 深圳市律师协会实习人员考核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