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协与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共同签署《关于建设良性互动工作机制的备忘录》
发布时间:2025年1月2日 作者:维权纪律部 责任编辑:维权纪律部
为进一步推进新时代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护、提升司法办案质效,12月30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宝安区检察院”)与深圳市律师协会(以下简称“市律协”)举行《建设良性互动工作机制的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签约仪式暨建设良性互动工作机制座谈会。
宝安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潘雪芹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市律协副会长黄远兵,理事、参政委主任赵广群,理事、维权委主任李鲲,宝安律工委主任李远勇及部分律师代表参加了活动。
座谈会上,潘雪芹副检察长对市律协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表达了通过此次交流,增进双方沟通,携手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的期望。宝安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郑国焕主任向与会代表简要介绍了宝安区检察院在维护律师执业权利方面的一系列举措,包括设立律师阅卷室,以便律师能够便捷地摘抄或复印案件材料,保障律师阅卷权;开辟专门的服务窗口,由专人负责接收律师提交的材料;以及建立和完善约见检察官的工作制度,确保律师与检察官间的沟通渠道畅通无阻。这些举措旨在共同促进司法公正和提升司法效率。
在随后进行的座谈会上,宝安区检察院郑国焕主任和市律协宝安律工委主任李远勇共同签署了《关于建设良性互动工作机制的备忘录》。该《备忘录》主要覆盖了“联席会议制度、律师权益保障、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调处、检律同堂培训、常态化交流互动”等内容。
市律协与会代表对宝安区检察院一直以来就律师权益保障工作所付出的不懈努力予以充分肯定,一致认为此次宝安区检察院主动联合市律协共同签署《备忘录》,为律师和检察官加强交流、双向监督、司法协助提供了直接高效的平台,有利于共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黄远兵副会长对宝安区检察院在律师事业发展上给予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并指出签署《备忘录》是一份承诺,也是一份期许。他强调通过定期的联席会议,分享和总结在保障律师权利、构建新型检律关系方面的进展和经验,有利于增进相互理解,深化相互尊重,营造一个“亲”“清”的法律职业共同体环境。希望市律协与宝安区检察院的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能行稳致远,结出更多更加绚丽之花。
签约仪式后,出席活动嘉宾在潘雪芹副检察长引导下,共同参观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和“检察文化中心”。